新華網福州1月24日電(記者項開來、塗洪長)中標單位是打着中鐵集團旗號的分公司,幕後控制人卻是福建本地的私人老闆;一級資質企業出面包攬工程,工地上活躍的卻是大大小小的包工頭;合同造價超過3億元的大工程,卻遲遲難以兌現300多萬元的農民工工資。這是記者日前在福建省泉三高速公路QA6標段工地採訪所目睹的一幕幕怪現象。 這種怪現象的背後是當前工程承包建設的種種“潛規則”。 8公里公路欠薪300多萬元 連接泉州市和三明市的泉三高速公路是福建省重點基礎設施項目,由省、市兩級共同投資。位於南安境內的QA6標段,由中鐵18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標承建,全長8.44公里,包括路基、互通立交、橋樑、隧道等部分,合同總價爲3.16億元,工期21個月。 按照合同工期,到2007年底這一工程即完工,但記者日前來到工地,卻不見工程掃尾的跡象,見到的是農民工停工等待發放被拖欠的工資。 在頂冬坑隧道工地,一大羣農民工向記者訴苦。來自江西贛州的支護施工班班長樊偉文,帶了10多名老鄉一同來做工,沒想到卻讓自己陷了進去。“別人打工往回寄錢,我前幾天卻讓家裏寄來了1200元,幫部分人買了車票先回去,我自己留在這裏等錢,真是愁死人了!” 該施工班負責做飯的李春風說:“米、油都靠附近的商店賒賬,現在人家不讓賒了,吃飯都成了問題。” 承包頂冬坑隧道工程的楊姓包工頭說,自己共欠農民工工資30多萬元,涉及到140名工人。自2007年4月從另一包工頭手中接手該工程以來,工程款給付一直不正常,“項目部欠我們,我們就只有欠工人,天天都有人追着要工資”。 發不出農民工工資的並非隧道工程一處,路基三隊的包工頭章朝金告訴記者,全隊已經完成了大約400萬元的工程量,但施工以來,工程計量不及時,付款不到位,自己往裏墊了不少錢,光工人的工資就欠了30多萬元。 中鐵18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陳繼忠表示,截至2007年底,QA6標段共欠農民工工資332萬元,主要原因是鋼材、水泥等建材價格和工人工資均大幅上漲,導致工程成本上升,企業流動資金出現困難。一名叫朱立才的分公司經理則說,除了QA6標段外,整個泉三高速都出現了類似困難局面。 記者從泉州泉三高速公路責任有限公司工程處瞭解到,截至2007年底,業主已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19501萬元,佔完成投資的85.46%。該處負責人表示,按規定,業主單位須扣留5%的工程質量保證金,另外工程從施工到計量完成發放工程款有一個月左右的滯後期,“85%的給付算是比較充足的,剩下的部分承包人必須靠自有資金來維持運轉,這也是承攬工程必須具備的條件”。 奇怪的是,中鐵18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雖然是該標段的中標人,但記者在工地上卻不斷聽到“這個標段是黃老闆的工程”的說法,而在一份頂冬坑隧道進口工程的勞務施工合同上,作爲甲方代表簽字的正是工人們所說的“黃老闆”;在某路段路基承建變更協議中,黃某又以“證明人”的身份簽了字。 業主單位泉州泉三高速公路責任有限公司在承包合同中特別強調,該工程嚴禁轉包或非法分包,對於分包情況必須獲得業主或監理工程師許可方可進行。對於“黃姓私人老闆承攬QA6標段”的說法,泉州泉三高速有限公司工程處負責人表示不知情。 陳繼忠則表示,公司與黃某是“合作聯營”,“我們資金緊張,黃老闆有資金實力,大家利益共享,我們的收益就是造價的3%”。記者採訪發現,在保證3%的收益後,這一工程就從中鐵十八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轉移到黃某手中,並繼續向下分包。 分包環節的利潤有多大?一份2006年4月簽訂的路基投標報價彙總表中給出了答案。這一總預算價爲5192.3萬元的工程由幾個部分構成,其中路基部分,中標價在預算價的基礎上下浮了26.1%,路面部分下浮15.8%,安全設施及預埋管線下浮22.4%,綠化及環境保護下浮17.6%。最終這一工程以3898.1萬元的價格分包出去,差價達到1294萬元,比預算價減少了24.9%。 一位小包工頭說:“每轉手一次,都有下浮的點數,層層扒皮,像我們最終帶着農民工在工地上幹活的,賺不了幾個辛苦錢。” 記者瞭解到,在這條8公里多的工地上,目前共有10餘家施工隊,而在兩年中,各類包工頭進進出出十分頻繁。遭拖欠而叫苦不迭的章朝金所承包的工程就是從別人手中接來的,到記者採訪時,他又被要求停工換他人來做。 “每個人都抱着賺一點的希望進來,原來承包的人總要有點利潤纔會脫手,不斷有人進來,也不斷有人脫手出去,承包價格就越來越低。要幹你就必須有錢墊,當你沒有資金時就可能被迫出局。”一位包工頭說。 黃某也自稱是受害者,中鐵十八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投入很少,甚至該公司項目部人員的工資和管理費用等也由他出資承擔。“我已經投資了2000萬元,至今沒有收回一分錢。” “潛規則”不破欠薪痼疾難除 閩江工程局的一位評標專家表示,雖然國家對承攬工程有一套嚴格的招投標制度,但“潛規則”的盛行使資質的“門檻”作用無法發揮,形成了“大企業出牌子,私人老闆出錢,農民工幹活”的不正常現象。更爲嚴重的是,以往多存在於下游的小段工程分包、“甩賣”,開始向上遊蔓延,一些造價上億元的大工程在招標之前,已經成爲私人資本和有資質大企業“合作聯營”旗號下的囊中之物。 這位專家說,爲了規避相關法律法規,出面招標的企業也會成立項目部,僱用部分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由於3%的保證利潤已經到手,企業已無管理好工程項目的壓力和動力,管理的混亂也就無法避免了。只要工程承包領域層層扒皮的‘潛規則’依然存在,欠薪的痼疾就無法根除。” 爲什麼看似嚴格的招投標程序在私人資本和大牌企業“聯營”中被擊破呢?多位業內人士表示,目前的招投標審查都是靠看企業上報的資料,而有大企業的資質做掩護,有私人老闆的出資“公關”,專家審查也就無法真正起到把關作用。 也有專家表示,其實比事前把關更有效的是事後跟蹤監督,一個工程動輒二三年的工期,只要稍留心就會發現貓膩和漏洞。“最可怕的是‘潛規則’的合理化,大家都習以爲常了。尤其是政府出資的重點項目,按期完工往往就是政績,只要不發生重大事故誰又願意‘節外生枝’呢?” (本文來源:新華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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