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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先來看2006年4月發生在南昌的一件事: 5分鐘內,一位交警在1公里非通車路段,不出示任何工作證件,也不管司機是否在場,他一邊拍攝,一邊貼罰單,連續開出16張罰單,速度之快令人咋舌。事後,領導解釋說,這個交警由於家庭糾紛、情緒不佳而做出如此“情緒化”的舉動。 輿論一片譁然,並將這16張罰單命名爲“情緒罰單”。 這類因“情緒”作梗引發一些風波的事情,至少以後不會發生在義烏城管身上了。昨天,義烏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稠城大隊率先推出舉措——“情緒不穩定,不得上街開展執法工作”。 新舉措一經公佈,就受到了全體執法隊員的歡迎。 上班時心情不好後果很嚴重 稠城大隊二中隊中隊長李光榮,是從部隊轉業到執法局工作的,今年是第4個年頭。這個44歲的中隊長說,幾乎每天干的都是同樣一件事,甚至連說的話也差不多——請把門口清掃乾淨,請不要亂停放,請把外面物品移進去…… 時間一長,李光榮覺得容易疲倦。而且,由於他們面對的當事人,基本也都是老面孔,老是重複着說這些話,人就會變得煩躁。更有甚者,他們有時一天就會碰上3起不配合執法,或阻礙執法的事。 要是這時,又碰上什麼不順心的事,比如家裏頭遇到難事了,無疑添了催化劑,“心裏窩火,難免會把脾氣發在工作上,和當事人發生衝突或摩擦。”李光榮坦言。 這樣的事情不是沒有發生過。 今年1月2日,他們中隊有個隊員,平時工作非常認真,碰到什麼問題都能妥善解決,可這一天,他在處理一起羣衆舉報佔道經營的案子時,卻沒有認真瞭解情況,就簡單地把物品暫扣了。 當時,店主就鬧起來了:“剛卸的貨,正在搬運呢!”過往路人也紛紛指責,執法工作一下子就被動了。 執法隊後來才知道,原來前一天晚上,這個隊員和老婆因爲孩子學習的問題,大吵了一架,上班當天早上還在鬱悶當中。恰巧,這時任務來了,他也沒啥心思,碰巧這家店常常佔道經營,多次勸導都沒用,所以他就簡單地認爲這回店主又在佔道,便把貨扣了下來。 遇到什麼事可以不上街執法 在湖北天門事件發生後,城管執法再度成爲關注的焦點。在稠城大隊,不少隊員也感覺到工作壓力變大了。這項旨在促進行政執法和諧化、管理隊伍人性化的新舉措,由此推出。 碰到什麼情況,可以不上街執法? 根據新舉措,如果一早上班,自己感覺情緒不佳的,可以向所在中隊領導提出申請,但需要說明原因。 另外,如果隊員在執法過程中,同一天內碰到3起或3起以上不配合執法或阻礙執法事件的,這一執法隊員當即就可以獲得批准當天不用再上街執法了。 “情緒不佳,並非不用工作。”稠城大隊大隊長陳瑾說,如果有不用上街執法的隊員出現,首先會派人找他談心,緩解心理壓力,穩定情緒,當日他就會被安排在單位裏從事內勤工作。 會不會有人鑽空子“罷工”呢?陳瑾解釋,他們有一整套督察考覈機制作保障,這樣的“老油條”到公務員年終考覈時,一律評定爲“不合格”。通訊員楊忠斌記者葉建良 (本文來源:杭州網-都市快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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