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協議資料圖 名詞解釋:每星期夫妻生活不得少於兩次。乍看起來還行,但看看雙方的年紀,男方34,女方22。有科學調查顯示,男人在25歲以後性能力就開始走下坡路,再加上日益增大的生活壓力,雙方生理年紀的差異,想和諧真的不容易啊。 此外,該女父母頗會算計,為了保證女兒幸福,設計了一個男方只有義務沒有權益的協議,內容瑣碎至極,而且規定只要違反一條就算犯規,須離婚『淨身出戶』,一分錢不讓帶走。見過霸王條款,沒見過比這更霸的。 新聞背景:日前,一對年輕夫婦要求對這份協議進行公證,因為部分協議條款不屬於法律的范疇,他們的公證要求最終遭到拒絕。 背景新聞:女子簽協議規定夫妻生活頻率 公證時被拒絕 (本文來源:國際在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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