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檢察機認為,四被告人阻止媒體記者的正常采訪,隨意毆打記者,任意毀壞公私財物,情節惡劣、嚴重,已構成尋釁滋事罪 | 據起訴書指控,2007年12月18日下午,中央電視臺經濟頻道記者杜某等三人來到位於廣德縣新杭鎮獨山村境內的廣德縣西燕電源有限公司(已停產)附近采訪。被告人祁德順,系西燕公司副總經理得知後,和被告人何祖青、鄭學新(均為西燕公司職工)先後趕到現場,在向杜某等三人索要記者證和身份證遭拒後,雙方發生言語爭執。隨後,被告人何祖青、鄭學新便衝上前去對杜陽等三人拳打腳踢,此時趕到的被告人張立新為西燕公司職工,也對三名受害人進行毆打。最後致使杜某眼部出血,構成輕傷,另二人構成輕微傷。被告人何祖青還就地拿了啤酒瓶將瓶底敲碎,以鋒利端指著三人,威逼三人下跪,喊『爺』。被告人何祖青、鄭立新將攝像機、三角架等攝像器材砸碎,采訪錄像帶被扔進糞坑內,毀壞財物價值人民幣124841.33元。案發當晚,四被告人到當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檢察機認為,四被告人阻止媒體記者的正常采訪,隨意毆打記者,任意毀壞公私財物,情節惡劣、嚴重,已構成尋釁滋事罪。 在經過3個多小時的審理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日進行宣判。(張軍) (來源:中國法院網) (責任編輯:張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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