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區銘樓商廈三樓有50多個商戶,他們承租了三樓所有的櫃檯和邊廳,第一年租期要至今年4月份纔到期。但是商場綜合管理部一紙通知卻要求他們在1月21日前辦理終止合同手續,並不時停電停水,而1月24日商戶們來開門時卻發現,不僅電梯沒開,三樓的電源都被切斷了。 三樓光線昏暗 24日下午2點40分,記者趕到銘樓商廈三樓時,整個樓層十分冷清,除了30多個商戶之外,很少有顧客上來,而且光線昏暗,但是下面的一樓和二樓卻是燈火通明。商戶們都聚集在一起,表達對商場管理部門的不滿。 商戶林女士說,其實鬧成現在這個樣子,主要是開發商想他們早點搬走。她拿出一份租賃合同給記者看,上面明確寫着從2007年4月10日起,租期兩年,租金一年一付。但現在一年還沒有到,銘樓商廈管理部就要求他們終止合同。不少業主都拿出一張該商廈管理部出具的通知,上面明確寫着要三樓的商戶在1月21日前辦理終止合同手續,逾期不辦的,保證金將不予歸還。 “你們看,這麼多燈都不亮了,今天他們把電線也剪斷了。現在天黑得早,亮這麼幾盞燈我們怎麼做生意啊?用這樣的方式也太過分了吧?讓我們走可以,但沒到租期總要把我們交的租金退還給我們吧?這樣算什麼,合法嗎?”商戶謝小姐對記者說,公司就發這樣一張通知讓他們撤櫃走人,既沒有說退租金,更沒有說如何賠償違約金,甚至連當初的保證金能不能拿回都成問題。 保證金能否扣留 商戶們說,他們當初除了交納1萬元到2萬元不等的租金外,還有一項名爲租貸保證金的費用,櫃檯是3000元,邊廳是5000元,這筆費用即通知中提到的保證金。而且除了這些費用之外,櫃檯和裝修的錢也是商戶們自己承擔,有的商戶僅僅裝修就花了1萬多元,如果要撤櫃的話,這筆錢勢必也很難要個說法。 但令商戶們最感憤怒的是,按管理部發出的通知來看,如果不去辦理終止手續,保證金就不會退還給他們。賣手錶的李先生說,租期還沒到就強行要求終止合同,這本身就是商場管理部門違約在先,而且還用保證金來要挾租戶搬走,這更加令人難以接受,簡直是霸王條款。“我雖然心裏很氣,可也沒有其他辦法,上午剛剛去辦了終止手續,但能不能拿回保證金我還是沒有底。這個保證金到底商場有沒有權力扣留,或者在怎樣的情況下他們纔可以扣留,這些我們會諮詢律師,必要時會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三樓已經整體轉讓? 對於這次銘樓商廈管理部強行要求商戶撤離,商戶們都得到了一些消息。李先生說,據他們所知,銘樓商廈三樓因爲經營情況不佳,已經被整體轉讓給其他單位,所以迫切想他們搬走。“連總經理都對我們說,可能明天就不是他們在這裏了。我們的感覺就是,當初租金給了他們之後,管理部門就放任不管了。” 爲了證實商戶們的說法,記者隨後找到了銘樓商廈管理部,但是辦公室大門緊鎖,只有財務室裏有一名中年女子。該女子說,她只負責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其餘的事一概不知,要問總經理。有商戶告訴記者,在半個多小時前管理部門的一個副總經理還在,但是副總說他也不能做主,而總經理這幾天都在杭州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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