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VS基因修飾人? “WADA的使命就是做一個乾淨的公平的運動會,如果使用基因興奮劑,顯然是不公平的。”國家反興奮劑中心吳侔天教授說。 對這一話題,WADA給出了三個標準:醫學或其他科學證據、藥理學作用或經驗證明,該種物質或方法可能提高或能夠提高運動能力;醫學或其他科學證據、藥理學作用或經驗證明,使用該種物質或方法可對運動員的健康造成實際的危害或潛在的危害;使用該種物質或方法違背了《世界反興奮劑條例》概說中提及的體育精神。“如果WADA確認某種物質或方法符合這三個標準中的兩個,則該種物質或方法將被考慮列入禁用清單。”吳侔天進一步介紹道,“這三個標準跟社會發展密切相關。因爲倫理學、競爭公平性的問題、潛在的危害,都在不斷地發展更新。” 這意味着:即使有一天,基因興奮劑能夠發展到對人體無害,仍然至少會違反第一、第三這兩條標準。即是,基因興奮劑作爲一種明顯違背體育精神,且能提高運動能力的方法,不論其在技術層面能發展到什麼程度,仍難以逃脫被列入禁用清單的命運。 對應到具體的運動項目中,基因興奮劑使用的判斷還涉及到倫理學的問題。實際上,一些已被WADA認可的“正常訓練方法”,例如高原訓練、低壓氧艙訓練等,也已經遭到倫理學的質疑:海拔高到什麼程度、含氧量低到什麼程度,對運動員是倫理認可的呢?訓練方法的“合法性”具體應該控制在什麼範圍內? “在自己所屬物種範圍內的功能才叫正常,醫學上的‘正常’標準是對人的,若人爲的訓練、運用基因手段使運動員擁有獵豹、貓頭鷹的功能,在醫學上一定會被列爲‘不正常’。”中國協和醫科大學教授、生命倫理學專家翟曉梅如此告訴《中國新聞週刊》記者。 而針對“未來基因興奮劑或許能夠發展到對人體無害”這一觀點,翟曉梅認爲它很可能是個僞命題,根本無法實現。她舉例子說,將豹子的基因移入短跑運動員體內,可以使他跑得更快;然而人是一個整體,除非運動員變成豹子,否則他的心臟、血液循環、肺臟等一系列器官都會受不了,無法與這速度匹配。“人作爲一個物種,是一個完整的個體,如果只改變一方面的功能,必將破壞整體的協調性。” 中國社科院倫理學家邱仁宗研究員說,基因治療的倫理問題討論了很多年,一直把它區分爲修補和增強兩個方面。基因治療一般是體細胞的治療,這跟普通的治療在倫理上沒有太大區別,但是用在增強上面,則超越了人原有的能力,這是被認爲必須慎重的。不管是體育上的基因興奮劑,還是美容方面的基因技術,都叫做“增強”,這種做法在目前是不被提倡的——它可能帶來的風險和傷害會很大,違反了倫理學的第一個原則——不能傷害人;其次,在實驗時,實驗對象可能不會真正懂得實驗後果,有被矇騙的可能。運動員主動找實驗室提供自己爲基因興奮劑實驗對象的行爲是一種賭博。“基因改變後,體內將發生什麼樣的變化?會不會影響其他基因的功能?個別方面增強了,會不會導致其他方面的抑制?這些都未可知。基因治療進行了很多年,有成功的案例,但也顯現出了很多問題。” 拋卻技術上的問題,翟曉梅認爲,體育運動的目的是在自然狀態下對自己的極限挑戰,挖掘自己的潛能,使自己更高、更快、更強。如果運動員經過基因修飾的“改良”,則體育運動完全變成了一種手段較量。“可以想見的是將來需要把人分爲自然人、基因修飾人兩種,在體育運動中,修飾人不是在展現自己自然狀態下的潛能,而是在拼比科技。如此比賽,體育精神何以體現?”翟曉梅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