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凌晨4時,北京市朝陽區東外大街一居民住宅內,依舊亮著燈。那是第六代導演張元的家,警察敲開大門,一擁而入。在客廳的茶幾上,警察發現了K粉和吸毒的工具。在場的除了張元,還有有『中國首席錄音師』之稱的武拉拉、擔任《尋槍》等片攝影的著名攝影師謝征宇等7人。 此事被娛樂圈稱為2008年第一『毒』。 人們在反思著娛樂圈為何毒情頻發的同時,也在揣測著張元可能受到的法律制裁,甚至有人擔心他是否能回家過年,是否會影響到他未來的導演生涯。 但事情很快有了結果。同月17日,也就是張元被拘留10日後,警方宣布結束對他的拘留。這樣的處罰是輕是重?究竟應用怎樣的手段控制迅速蔓延的毒情?爭論在繼續,懮慮也仍在繼續。記者為此采訪了上海市禁毒辦主任周偉航。 名人吸毒社會危害更大 張元事發後,不少圈內人都為他惋惜,一些人站在張元的立場為他進行辯白,認為導演作為藝術創作者,在殫精竭慮構思的時候,需要有毒品作為『興奮劑』刺激產生創作的靈感。 與張元一起吸毒被拘留的還有米丘,當警方問他身份的時候,他說自己是『藝術家』,難道藝術家的身份就能為吸毒的行為開脫? 周偉航表示,吸毒絕不是個人的事情。雖然表面上看花的是自己的錢,損害的是自己的身體,但是實際上在現代社會中,個人、家庭和社會都是緊密相聯的。作為娛樂圈的名人,他們的一舉一動尤其受到社會關注,不少年輕人更是以他們的生活方式作為時尚的『標杆』,因此名人吸毒的社會影響往往更大,危害也越強烈。 吸毒該受怎樣的懲罰? 在張元被拘留後,關於對其的懲罰結果曾經有種種不同的猜測,有人估計他至少要接受3個月的強制戒毒;有人分析,由於事發地在張元家,他很可能因為容留吸毒最多可判處3年以上的刑罰;甚至還有人估計,如果發現他們之間存在毒品金錢交易,將承擔更嚴重的刑事責任。 周偉航介紹,中國對涉及禁毒的違法犯罪行為分為兩類,一類是犯罪行為,如走私、販賣、運輸、制造、販賣毒品或非法持有毒品,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還有一類是不構成犯罪的行為,最典型的就是吸毒,應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盡管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把吸毒規定為犯罪,但我國把吸毒作為一般的行政違法行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吸毒的處罰是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各國處理方式各有不同 『我國法律認為,吸毒是一種自損行為,對他人和社會危害性不大,所以不定性是犯罪。在這點上,各國處理的尺度不同。』他介紹,比如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國家就認為吸毒構成犯罪,現在認為吸毒不是犯罪的國家居多。我國目前以教育、預防為主,藏有毒品構成犯罪,但如果僅是吸毒不屬於犯罪。 同是吸毒,處理的輕重也有不同。如果只是發現偶然吸毒,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進行拘留,但如果發現吸毒時間長,已經構成生理、心理依賴,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吸毒成癮』,則應強制性戒毒,強戒後又吸食的可以實行勞動教養。 『現在主要的戒毒措施包括自願戒毒、強制戒毒、勞教戒毒以及回歸社會後的社區戒毒。應該說,所有的這些戒毒措施都是不完整的,還需要戒毒者本人積極配合。』周偉航介紹,一個完整的戒毒過程一般應該需要3年到5年,包括生理脫毒和心理矯治,生理脫毒容易,心理矯治是個時間很長、經常反復,甚至十分痛苦的一個過程。不但需要吸毒者決心戒毒,政府和有關部門也有義務幫助他們擺脫毒癮。 新型毒品更具欺騙性 在『張元事件』中,警方發現他們吸的是K粉,周偉航再此提醒,K粉、搖頭丸也是國家管制的一種精神藥品,吸食K粉、搖頭丸之類的新型毒品同樣是違法行為。 這類新型毒品是相對於海洛因、鴉片等傳統毒品而言的,主要是指通過人工合成的致幻劑、興奮劑類毒品,是由國際禁毒公約和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管制的、直接作用於人的中樞神經系統,連續使用能使人產生依賴性的一類精神藥品。它們和傳統毒品相比更具有欺騙性,一樣會上癮,因此千萬不要受其誘惑。 鑒於新型毒品的『來勢洶洶』,2007年9月,上海市禁毒委發出了《關於嚴厲打擊新型毒品犯罪活動的決定》,對管理涉毒場所和吸毒人員出臺了操作性更強的具體規定。 對於文化娛樂場所內的涉毒活動,除自行舉報外,凡被查獲存在涉毒犯罪活動的場所,責令停業整頓3到6個月,情節嚴重的,則吊銷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對於吸食、注射新型毒品的違法人員,依法予以15日行政拘留並罰款;對認定為吸毒成癮的人員,則予以3個月的強制性戒毒;強制戒除後又吸食、注射的,可以實行勞動教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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