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剪刀和石塊殺死七旬情夫的楊延芳。 陝西旬陽縣38歲農婦楊延芳為斬斷『情絲』,用剪刀和石塊殺死七旬情夫。1月28日,旬陽縣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 現年38歲的楊延芳是旬陽縣桐木鄉青山村農民,她與本村72歲的村民程某某長期保持曖昧關系。2006年5月,兩人因經濟問題發生糾紛,楊提出斷絕來往,遭到程的拒絕。程某某懷疑楊延芳有『外遇』,多次與楊發生爭吵,並威脅要將楊延芳與其他男人有不正當關系的事情公布於眾。 去年10月10日晚,程某某來到楊延芳家兩人再次發生爭執,被激怒的楊延芳用剪刀將程刺傷,並用石塊猛擊程的頭部,致程死亡。事後,楊延芳將石塊和剪刀扔進廁所,將程的屍體藏於自家吊樓內,並於次日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經法醫鑒定,被害人程某某身上被刺傷口多達58處。旬陽縣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楊延芳故意致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構成故意殺人罪。鑒於被告人能主動投案自首,且本案被害人也存在一定過錯,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作出上述判決。 (作者:張松黃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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