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數次因犯罪被處理的被告人李衝,編造“吸食冰毒能夠減肥,治療便祕”謊言,引誘未成年少女吸食冰毒。近日,本市南開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判處李衝有期徒刑一年。
2006年2月至3月,曾被勞動教養數次、刑滿釋放不足5年的李衝,在本市南開區一家餐飲娛樂廣場內租用客房及KTV單間,然後帶領未成年少女夏穎來到此處。爲了引誘該少女吸食冰毒,李衝稱“吸食冰毒能夠減肥,治療便祕”,並騙得該少女的信任。此後,李衝多次引誘該少女吸食冰毒。此外,李衝還多次容留另一女孩吸食冰毒。2007年3月期間,李衝又在本市河西區某酒店內,多次提供冰毒及吸毒工具容留夏穎吸食冰毒。
法院經審理認爲,公訴機關指控李衝犯容留她們吸毒罪和引誘他人吸毒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辯護人提出“被告人李衝在與他人吸毒過程中構成引誘和容留她們吸毒犯罪,社會危害性較輕,而且被告人李衝認罪態度較好,請法庭對被告人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法院酌情予以採納。李衝曾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此次犯罪屬於再犯,又有引誘未成年人吸毒的情節,本應依法對其從重處罰。考慮到被告人李衝歸案後交代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並交納罰金,故依法酌情從輕判處。
(涉案人物均爲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