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爲牟財,竟將黑手伸向IC電話亭,與同夥將電話亭頂板盜走,後在逃跑途中被抓獲。日前,該男子因盜竊罪被河西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罰金1000元。
46歲的郭某原系河南省農民,曾因盜竊罪於2000年4月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出獄後,郭某來津暫住於西青區。去年11月4日5時許,郭某再次與一名同夥(在逃)合謀盜竊,二人竄至河西區梅江一帶,用事先準備的套管扳手竊得IC電話亭頂板兩塊,價值人民幣2700元。後郭某逃離現場,當其行至外環線15號橋附近時,因形跡可疑被抓獲,經進一步審查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