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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吉林的丁某因強姦搶劫等罪名被判20年,在吉林監獄服刑期間,他與一名“獄友”合謀造飛抓攀高牆披羊皮爬電網越獄,結果卻因“獄友”懸崖勒馬揭發了此事,受到追加刑期的處罰。 因不甘心過牢獄生活,磐石市的丁某在吉林監獄服刑期間導演了一幕“越獄”鬧劇。結果脫逃“道具”剛剛準備好,原本與他一起合謀脫逃的“獄友”卻懸崖勒馬,揭發了此事。近日,因涉嫌脫逃罪,丁某依法被追訴。 今年35歲的丁某是磐石市呼蘭鎮人。2005年,丁某因犯強姦罪、搶劫罪、搶奪罪、盜竊罪被樺甸市人民法院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宣判後,丁某被羈押于吉林監獄服刑。 服刑期間,想到自己要長年累月地在牢獄中度過,丁某產生了找機會脫逃的念頭。2006年5月,丁某在勞動中結識了一名獄友宋某。一次,兩人談得投機時,丁某向宋某說出了心中想法。他對宋某說:一個人跑不容易,但如果兩個人相互照應,機會會很大。丁某同時提議,兩人可以弄件羊皮穿在身上,起絕緣作用,來躲避電網。在丁某的遊說下,宋某不但動了心,而且還與丁某共同制定了一個越獄計劃。經過商量,兩人約定由丁某負責收集羊皮,而宋某則負責製作一個飛抓,以藉助抓索攀上監獄高牆。 爲實施脫逃計劃,丁某先後用牀單等生活用品從其他罪犯那裏換來兩張鋪牀的羊皮。但丁某可能想不到,就在他一心想“越獄”時,原本與他一起密謀逃跑的宋某在監獄民警的教育及感召下,打消了惡念。2007年11月,經過反覆思想鬥爭,宋某向監獄民警主動投案,交代了預謀脫逃的犯罪事實。根據宋某反映的情況,民警在丁某監舍裏搜出了其準備脫逃時用的羊皮。 日前,法院以脫逃罪判處丁某有期徒刑6個月,追加丁某尚未執行的刑期,決定並罰其有期徒刑18年4個月,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罰金5000元。 (來源:中國吉林網-城市晚報) (責任編輯:趙志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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