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陝西省政府辦公廳2月3日對陝西省林業廳在華南虎照片事件中“違反政府新聞發佈制度”進行公開通報批評。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對省林業廳違反政府新聞發佈制度問題的通報》指出,2007年10月5日,鎮坪縣林業局向省林業廳報告稱:鎮坪縣農民周正龍10月3日在該縣神州灣一處山崖旁,用數碼和普通膠片照相機拍攝到華南虎照片71張,其中數碼照片40張、膠片負片31張,省林業廳委託鎮坪縣林業局進行覈實後,在沒有派員進行實地調查的情況下,僅由本廳技術力量和省內有關專家對照片進行了鑑別,就於10月12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鎮坪縣發現野生華南虎”,公佈了周正龍拍攝的兩張華南虎照片,並向其頒發獎金2萬元。此後,新聞發佈會上公佈的兩張照片引起了媒體和公衆的質疑,導致政府公信力成爲社會輿論的熱門話題。 通報說,省林業廳舉行此次新聞發佈會,既未按規定程序履行報批手續,也未對華南虎照片拍攝情況進行實地調查,在缺乏實體證據的情況下,就草率發佈發現華南虎的重大信息。當引起媒體和公衆質疑後,有關人員又一再違反紀律,擅自發表意見、參與爭論,加劇了輿論的關注程度,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政府形象。省林業廳的做法,很不嚴肅,極其輕率,違反了《陝西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政府新聞發佈制度的意見》的有關規定;有關人員的行爲,反映出該廳存在着工作作風漂浮、工作紀律渙散等問題。 通報說,爲了嚴肅紀律,省政府決定,除對省林業廳有關負責同志追究紀律責任外,對省林業廳違反政府新聞發佈制度、擅自發布未經全面覈實重大信息的問題予以通報批評。 (本文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陳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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