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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南市長許添財特別費案,臺南高分檢檢察官江守權昨天駁回地檢署檢察長再議,全案不起訴處分確定。許添財表示,原本就沒有犯罪,“這是意料中事。” 許添財前年底遭國民黨籍市議員謝龍介檢舉,使用特別費有問題,臺南地檢署分案調查,承辦檢察官陳明進去年三月不起訴處分。 陳明進在處分書以“站在歷史的高度”等語,敘明特別費性質特殊,主計、會計人員採慣例作爲,致首長們不察,因此特別費領據部分的使用問題容或有誤,也不該怪罪首長。 臺南地檢署檢察長在不起訴後,依法向二審檢察機關聲請再議,臺南高分檢檢察官江守權去年六月接獲再議,認爲毋須發票的領據部分,宜再查證清楚,將全案發回續查。 案子又回到臺南地檢署,換由主任檢察官林志峯偵辦,林志峯上月再度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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