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62歲的老人,在廟堂裏充當和尚,聲稱可以做“法事”爲人治病除災送子,其實幹着猥褻婦女的罪惡勾當。2年時間內,在廟堂內強制猥褻婦女數名。這是近日發生在宿松縣隘口鄉畢涼村一座土地廟內的案件。
2008年2月10日上午,宿松縣公安局隘口派出所接轄區內畢涼村的閔某報警稱:他的女兒香香(19歲,在校學生)因晚上睡覺時常踢被子,9日晚在她的奶奶陪同下到村裏一座土地廟內請和尚做“法事”,遭到和尚的強姦。接警後,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會同隘口派出所對此案展開偵查。經查:2月9日下午,香香的母親來到村裏一座士地廟,對廟裏的和尚廖某說,女兒晚上睡覺常踢被子還磨牙,問有何法子治。廖某說:這是你女兒命不好,晚上把女兒帶到廟裏,我給她做個“法事”,帶她到陰間轉一圈就好了。當晚,香香的奶奶帶着香香來到廟裏。此時,已有一“求子”的婦女先前來到廟裏要求做“法事”。廖某將該婦女帶到一房間內,令其脫去外套,同睡一牀,在該婦女全身上下撫摸半個多小時結束了“法事”。隨後便叫香香進入室內,令其脫去外套,同睡一牀,撫摸香香全身,並將手指插入香香的下身摳摸1個多小時,見其不識時事,沒有牴觸情緒,廖某便要求與香香發生性關係,遭到反抗。香香在恐慌中滾下牀來,驚魂未定跑出房間,次日早晨逃回家中將此事告訴父母。
辦案民警將廖某抓獲,經審訊,廖某供述:因年輕時患有“疝氣”,不能過性生活,一直未婚,便想起到廟裏做和尚,假借爲人做“法事”,對前來的婦女,令其與自己同睡一牀,然後撫摸婦女全身,獲取性快感。據其供述,自2007年以來,他採取同樣的手段已對多名婦女實施強制猥褻行爲。
目前,廖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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