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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興安嶺火災
“無邊林海莽蒼蒼,拔地鬆樺千萬章”,著名史學家翦伯贊在詩句中盡現大興安嶺的壯麗景色。這片祖國最北端綿延千里的林帶,在1987年5月發生了一起特大火災,燒燬了100萬公頃森林,造成200餘人死亡。
和災難相伴隨的,往往是一些政府官員的腐敗或失職,大興安嶺火災也不例外。火災過後,一些官員被提起訴訟,其中就包括大興安嶺林業管理局圖強林業局局長莊學義。在當時一些媒體的報道中,他被描述成臨陣脫逃、只顧保全自己家的失職官員,法院也以玩忽職守罪判莊學義有期徒刑3年。
但是,17年後,莊學義被宣告無罪。爲他作無罪辯護的北京易和律師事務所的池英花律師提起此案,感慨地說:“17年前,是張思之老師和我一起代理的此案,當時張老師就說過‘我們所說的、所做的要經得起歷史的考驗’,這17年來,我堅信我的當事人沒罪。”
疑雲叢生慘相背後隱藏職務犯罪?
1988年3月,在朝陽法院擔任刑事法官的池英花,投身於律師行業。當年4月,她就接到了第一個案子,而這個案子,就是震驚全國的大興安嶺火災案。圖強林業局下屬一林場的場長曾凡金,被控犯有玩忽職守罪。他的老父親遠遠來到北京,想給兒子找一名好律師。
“當時我問他爲什麼不在當地找律師,他說這個案子全國轟動,當地沒人敢接。”池英花坦率地說,她當法官時很少出差,對出差有很大的興趣,所以接下了此案。結果坐了兩天兩夜的火車,纔到了齊齊哈爾。從齊齊哈爾又換小火車,走了三天,纔到大興安嶺。
“在小火車上我看窗外,沿途的樹木三分之二以下都被燒過了,一片黑色,這叫過火木,淒涼極了。遠遠看去,在半山腰還放着很多棺材,當地人說,他們這兒每年8月份開始下雪,到第二年5月份前雪都是不化的,所以棺材只能停在那兒,要雪化了才能埋。”池英花說,“看到這種慘相,我心裏特別悲傷,也有些恨曾凡金,一場火造成這麼大的損失,他如果有罪,那是很嚴重的罪了。”
不過,當事人信誓旦旦地說,他們不但不是腐敗分子,而且是救火英雄,之所以造成這麼大的損失,是因爲大火不可避免。
深入調查
40天未報平安被疑失蹤
在調查過程中,池英花碰到了張思之律師,兩人決定一起辦這個案子,共同擔任莊學義和曾凡金的代理人。大火過後,當地百姓生活條件很差,兩戶甚至四戶人家合住在一間房裏。莊學義是局長,住的是自己家搭建的房子,池英花同情百姓,心想你局長住得這麼好,是不是貪官污吏導致了這場大災難?
池英花在大興安嶺住了40天。這40天裏,她挨家挨戶走訪,主要調查莊學義和曾凡金在大火來臨前後的表現。白天挨家挨戶的調查取證,晚上挑燈夜戰整理記錄資料。
這40天,她沒有給家裏打一個電話,發一封信,致使家人以爲她在大興安嶺失蹤了,還着急地報了警。
“當時很多老百姓都認爲莊學義他們是冤枉的,我穿了件紅衣服,他們就說我是從北京來的紅太陽,還有人乘着雪橇走了十幾里路,只爲看看我這位來自北京的女律師,弄得我覺得這案子不辦好都不行了。”池英花回憶說,她感覺到身上責任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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