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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昆明2月15日電(記者關桂峯)春節前後,往往是大學畢業生就業應聘、各單位招聘的一個小高潮時期。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由於今年招聘恰逢《勞動合同法》出臺,“透明招聘”漸漸走入人們的視線。但勞動力市場供過於求,用人單位和求職者之間不對等的現實使得要真正實現“透明招聘”還有一段路要走。 “透明招聘”漸行漸近 不久前2008年雲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雙向選擇洽談會在昆明舉行。但是,玉溪師範學院市場營銷專業大四學生常鴻只投遞了兩份簡歷,就疲憊地擠出招聘現場。“一頭霧水。”他上來就說,“一些單位只寫招聘專業不寫招聘什麼職位,有的乾脆只掛了個名字,連招聘人數、崗位設置都沒寫,我們都不知道怎麼投簡歷。” 和常鴻一樣,用人單位在招聘時信息不夠公開透明成爲求職者求職中遭遇的普遍問題。這樣造成的直接後果就是求職者面對信息龐雜的職場辨不清方向,定位不清、廣投簡歷,進入面試階段也沒有心理保障。 2008年全國共有應屆高校畢業生550多萬人,是近年來畢業生人數最多的一年,2007年全國近500萬高校畢業生中還有一部分未找到工作。而今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給了求職者有力的支持。《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有關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在招聘信息中不得使用“月薪面議”的字樣。 此法一出,一些企業自覺規範了招聘行爲。在洽談會上,記者發現“月薪面議”“底薪+提成”等曾被用人單位屢屢搬上招聘臺的模糊性招聘條款已經有所改觀,取而代之的是部分用人單位將工作內容、工作條件等情況印成冊頁發放給求職者,並“明碼標價”寫清月薪多少。常鴻說,求職者雖然非常關心福利待遇問題,可又不敢詳細詢問招聘單位,現在更多的招聘單位主動把待遇列出來,應聘者心裏就有數了。不少求職者表示,“透明招聘”才能真正體現用人單位和求職者的地位平等。 “透明招聘”遭遇現實尷尬 《勞動合同法》是從源頭上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但是用人單位對於“透明招聘”的態度不一,或存疑或支持,有的甚至打起擦邊球。在洽談會現場,記者發現,一半以上的單位招聘時還是按照慣例,只點明招聘的專業方向,沒有崗位設置、薪酬待遇、工作內容等需要如實告知求職者的信息,甚至個別單位還公然寫着“限男”。 才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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