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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租個女友回家過年,一回來就急着要回父母給的“見面禮”,女子稱自己多住4天,表現良好要增加報酬,男子不同意,雙方在大馬路上“計較”起來。(2月14日《河南商報》) 男子回家過年,因其父母非要他帶個女朋友回去不可,無奈之下,男子向女同事發出邀請,讓其陪他回家過年,報酬是一天100元,時間是兩天,沒想到,帶着租來的女友回家後,其父母非常喜歡,一把就給女的2000元見面禮,讓男子傻了眼,而後父母又帶着女子走親戚,這一走不知得了多少紅包。這真使男子不知所措。 看完這一幕,筆者聯想起2004年趙本山、範偉、高秀敏合演的小品《送水工》,小品說的是:範偉在國外留學,高秀敏省吃儉用掙錢供兒子上學,爲了讓兒子安心讀書,高秀敏騙範偉說自己又找了一個有錢的老伴兒,這下子範偉放心了。可範偉突然抱着感恩的心回國,想看看自己的新“爸爸”,這下高秀敏不知怎麼辦,於是就租來趙本山應急。出國歸來的範偉給自己的“爹”準備了許多件禮物:一頂西部牛仔的爵士帽、一件休閒夾克、一雙時髦的皮鞋,還將自己取得博士後答辯的獎金5000美元也要送給了高秀敏租來的爹,這可讓高秀敏傻了眼。 現今的年代,人們的思想活躍,想象豐富,爲了給父母予慰藉,花錢租個女友回家過年,這說明男子“孝”心可佳,女友回家過年不僅父母高興,連親戚朋友們也高興,假如沒有租來的女友,這年可能就沒有那麼多的喜悅,過得沒那麼順當,總有個事懸掛在心。這種“租”雖說是假的,但是值。可是在租女友過年的過程,發生了那麼多未曾想到的變化,這卻是始料不及的事。 租女友過年,已經不是新鮮事,只要兩個人願意,不違背倫理道德,不觸犯法律,無可非議。租女友過年看似簡單,一招即攏,到了時間即分,誰也不欠誰的。可是租的女友,租者心知肚明,家裏人,旁人卻把她當作“真傢伙”,既然是當真,就會動情,就會以親人來相待。按照常規,女朋友進門,免不了要送錢、送物,有的還送上昂貴的金銀手飾。可這畢竟不是自己的真女友,親人們喜在臉上,租者卻痛在心頭,這人一走,茶就涼,如果遇到租來的女友不通情達理,不認帳,這真是得不償失。不租又不行,租了又煩惱,真是個難題。 要解決這個難題,首先挑選女友應該是熟悉瞭解,既能融入情節,又能善解人意,而不是隨便亂挑亂選,不問來路。其次是要有一個事前的約定,最好是書面約定,把話說在前頭,有了書面約定,即使會遇到麻煩,也有據可查。再次,事先想出一些理由,給家中打招呼,儘量避免送錢送物。當然這些都是無奈之策,只能應當前之急。 男子租女友過年,在有關人員的調解下,各自都作出了應有的姿態,事情已經圓滿的得到解決,女方也象《送水工》中的趙本山一樣,分文未拿。但是從中引發的現象,引人思考。 (來源:人民網文化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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