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書畫藝術研究院執行董事兼經理夥同該院監事,虛構能夠通過關係得到中央領導的題字,通過僞造的題字騙取某市委組織部人民幣9萬元。近日,兩名被告人已被公訴機關起訴到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某系北京某書畫藝術研究院執行董事兼經理,被告人袁某系該院監事。被告人劉某夥同被告人袁某於2007年5月至7月間,虛構能夠通過關係得到中央領導的題字,後由他人冒名題寫“鄉土情深”字幅,並於2007年7月17日在本市西城區西單靈境衚衕路口找人冒充領導司機交付該字幅,以潤筆費的名義騙取某省某市委組織部人民幣9萬元,後被查獲。現贓款已返還。 公訴機關認爲,被告人劉某、袁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爲觸犯了我國刑法關於詐騙罪的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案正在審理中。(作者:鄒濤) (來源:中國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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