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婦分娩發生意外 留下53萬元醫療費賬單 丈夫簽下特殊還款協議 接受采訪時他稱 106年還債 希望兒子多掙錢 知名律師表示 子女如果繼承其遺產並同意償還債務 則盡還款義務 反之可以拒絕償還 產婦張桂梅分娩時發生意外,撒手人寰留下了53萬元的債務。她的丈夫郭玉良做出驚人之舉,與醫院簽下106年的還款協議。 郭玉良出於什麼考慮,做出這樣的決定,這個協議又具有怎樣的法律效力呢?帶著這些疑問,記者近日采訪了郭玉良本人和相關法律人士。 對話背景 河南正陽縣農民郭玉良的妻子張桂梅,2007年6月入院分娩發生意外。47天後,年僅30歲的張桂梅終因感染性休克離開人世。 為償還妻子身後的53萬元醫療費,郭玉良和北醫三院簽下了106年的還款協議。協議約定郭玉良『子孫三代還完欠款』。 2008年1月底,在一位商人的幫助下,郭玉良終於繳納了停屍費,將妻子的骨灰帶回老家下葬。近日,身在南京的郭玉良告訴記者,為了償還這位好心人對自己的幫助,他已經在對方公司打工還債。 突發意外 為4萬元 老丈人家借遍全村 畫外音:2007年6月9日,張桂梅有了分娩反應。郭玉良借了4000元把妻子送進了上地醫院婦產科。不想,24小時後被院方告知『白細胞急劇減少,有生命危險』。 為了湊夠4萬元醫療預付費,挽救病危中的張桂梅,其娘家人一夜間借遍了全村父老。 FW(法晚):為什麼要把臨產的妻子送到城市的醫院? 郭(郭玉良):2006年我妻子懷孕後,我就和她多次商量到老家生孩子。但是我還是認為北京的醫院醫療技術好。 FW:妻子入院後情況怎樣? 郭:進入產房後不久,大夫就找到我說孩子有些缺氧需要剖腹產。我當時心裡就咯?一下,不過我來不及多想就簽了字。 孩子在幾個小時後被護士抱出來,但是我媳婦卻隨即轉入急救室搶救。第二天凌晨,一位大夫找到我說『張桂梅白細胞急劇減少,有生命危險,必須轉院搶救』。 又過了幾個小時,我媳婦被上地醫院安排的急救車送到了北醫三院婦產科急救。 FW:搶救、轉院急救過程中,你有沒有想過錢可能不夠用? 郭:4000元不到24小時就沒了。我又打電話給老丈人家求救,他們想盡一切辦法給我匯來了4萬元。你要知道,在我們村,4萬元是借遍了全村纔籌到的。 體貼照顧 手機拍照 妻子看到兒子照片 畫外音:張桂梅非常想看看孩子,郭玉良就向老鄉借了個能拍照的手機,給她拍了好多張兒子的照片。 FW:拿到4萬元後,是不是覺得妻子有救了? 郭:是,有了這4萬元錢,我心裡踏實多了。我覺著不管怎麼說,生一個孩子也不至於花4萬元吧。 所以,當時想得最多的就是,等妻子病情穩定後把孩子抱到她身邊讓她好好看看。但是由於害怕交叉感染,大夫不允許我把孩子抱到病房裡去。 我媳婦非常想看看孩子,我就向老鄉借了個能拍照的手機,給她拍了好多張兒子的照片。她一連幾天拿著手機看,一看就是好幾個小時,邊看邊抹眼淚。 債臺高築 催賬單據 治療一周後接踵而來 畫外音:張桂梅轉入北醫三院後,一直接受嚴格的治療。她的醫療賬單也由4萬元、9萬元最後攀昇到57萬元。 FW:你是怎樣收到『天價』賬單的? 郭:我媳婦娘家籌來的4萬元,不到48小時就已經掛賬。大約一周後,護士給了我第一次催賬單,我看到上面的數字『90000元』時就暈了! 後來我終於列好了還款計劃:首先借遍全鄉、全縣所有的父老鄉親,湊5萬元,然後再打幾年工。我估計10多年差不多能還上。但沒過多久,第二張、第三張催賬單接踵而來。賬單由4萬元、9萬元逐步攀昇。 我當時的想法是,只要媳婦一出院,自己立刻去和醫院領導商量,把自己下半輩子『賣』給醫院,給醫院無償勞動,用勞務費償還欠人家的錢。 沒想到的是,最終的賬單是57萬元,除了交付的4萬元,我欠款53萬元。 106年還款協議內容 尊敬的北醫三院領導: 我是去年7月27號於貴院ICU去世的產婦張桂梅的家屬,眼看春節將至,我最大的願望就是把我愛人的遺體火化帶回老家安葬。 經過再三考慮,我決定簽還款協議書。我每年5至7月份工資為2000元左右,8至9月份為1000來塊錢,冬天至來年三四月份為600至900元左右。 我大的孩子上學每月300元,小的吃奶粉每月約630元,我父親一年的花費是1500元。這樣算下來我每年最多能保證在每年底還醫院5000元,計劃還106年,子孫3代人還完。 望領導給予批准。 郭玉良2008年1月24日 郭玉良接受采訪時,說到動情處便流下眼淚。 痛下決定 巨額債務 決定用106年償還 畫外音:張桂梅去世後,郭玉良領取第三次催款賬單時看到了53萬的『天文數字』。篤信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的郭玉良,為了討回妻子的遺體和醫院簽下了106年的還款協議。 FW:醫院並沒因你沒有錢而停止對張桂梅的治療。你怎麼看這個問題? 郭:我早就考慮過這個事。我想不管錢還上還不上,媳婦出院後,我一定找個好點的玻璃店,做個大鏡面,上面寫個類似『妙手回春』之類的詞,放在北醫三院的大廳裡,這最能表達我對醫院感謝之情的形式了。 FW:拿到53萬元的賬單,你當時有什麼打算? 郭:2007年7月27日,大夫通知我說媳婦死了。我當時就坐到了地上,大腦一片空白,除了哭就是哭。 後來我忽然想起妻子跟我說過的想要洗個澡的話,就匆忙到超市買了兩瓶二鍋頭。我媳婦生前最愛乾淨,病重期間一直想讓我給她洗個熱水澡。她死後,說啥也得給她擦擦身子。到太平間後,我纔發現她的兩只眼一直睜著,死不瞑目。 我知道,她不閉眼睛有兩個原因:一是知道自己留下了這麼多債,二是到死都沒有抱過兒子,心有不甘哪! 拿到53萬元賬單後,我想欠人家的錢,就不能不認這個賬,這是一個人最起碼的良心。可是我身無分文啊,眼看要過年了,我總不能還讓媳婦在太平間的冰櫃裡凍著吧。所以,就決定和醫院簽一個還款協議。 具體舉措 每年5000元 子孫三代還清 畫外音:北醫三院一位領導就此事接受采訪時表示:『我們也很同情郭玉良的遭遇,但是如果完全免除了這些醫療費用,醫院的損失誰來承擔呢?如果以後就診的病人,有第二個、第三個「張桂梅」醫院應該怎麼辦呢?現在醫院已經同意了他的還款協議,那就按協議辦吧,我們領導對此有具體的意見。』 FW:簽下106年的還款協議,醫院是什麼態度? 郭:一開始醫院不同意,讓我找擔保人。他們還說,如果實在沒有錢,就讓我把媳婦的遺體捐獻給醫院作醫學解剖用,債也一筆勾銷。 我是個很傳統的農村人,我不能讓媳婦經過47天的病痛折磨後,再落不了個全屍。那樣我回家無臉見人,也對不起一雙兒女。 後來媒體報道了我的事,醫院同意了我的還款計劃(每年還款5000元,106年還完,子孫三代還清)。至於能不能按照協議還,我不想騙你,至少5年內我沒有這個能力。因為我得先把村裡父老鄉親的錢還了,相比來說,醫院的錢我必須得拖拖。 FW:你想到這個協議有可能給子女帶來的影響嗎? 郭:沒有想過。不過我是這麼想的,欠人家的錢就得認這個賬。我還不上,兒子就應該還,兒子還不上,孫子還。父債子還,這也是天經地義的啊! 說了這麼久,忘了告訴你(指記者)我兒子的名字叫京鑫。北京出生的,所以有一個京字。鑫的意思是想讓他長大後知道他的出生花了很多錢,希望他長大後不像爸爸這麼窮,多掙錢,早日還完這筆債。 對話律師 106年還款計劃具有什麼法律效力 日前,記者就郭玉良還款協議有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采訪了知名律師韓一村先生。 FW:韓律師,外界很關注這個協議的法律效力,你怎麼看? 韓一村(以下簡稱『韓』):根據我國民法有關繼承的原則和《繼承法》的相關規定,我認為這個協議部分條款有效。即,郭玉良在世時應按照還款約定償還欠款。該部分條款,應該認為是協議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 郭玉良故去後,子女如果繼承父親的遺產,並同意償還債務,則其子女繼續履行還款義務。反之,其子女可以拒絕償還父親在世時所欠下的債務,也即父債子不還原則。 FW:假設郭玉良在還款期間出現了意外,這個協議如何履行? 韓:結合我剛纔說的內容,假設郭玉良出現意外情況,比如中途故去,這個協議即宣告終結。除非,其子女已經成人,並且願意承擔餘下的債務。 FW:假設郭玉良由於其他意外,經濟條件忽然好轉,這個還款計劃是否可以改變? 韓:按照協議規定,他仍然每年只需歸還5000元。除非郭本人願意提前履行還款義務,當然這個決定權取決於他本人。 FW:假如郭玉良確實無力償還每年5000元的協議,醫院可以起訴要回全部53萬元債務嗎? 韓:不可以。如出現你說的這種情況,醫院只能就每年約定償還而郭沒有償還的部分主張權利,而不能以此為由要求郭償還所欠的全部債務。 本版文並攝/記者朱順忠 新聞回放: 孕婦產後死亡拖欠醫療費醫院提出捐獻遺體頂賬 醫院扣留死者遺體抵債續:家屬申請106年還債 (責任編輯:張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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