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人民教師,竟然對自己的學生以“會變聰明,成績要好些”爲幌子,對自己所教的16名幼女學生實施姦淫,並對7名兒童進行猥褻。18日,記者從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一審判決這名禽獸不如的教師犯強姦罪、猥褻兒童罪,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16名學生慘遭老師姦淫
據法院審理查明,現年52歲的周成春(曾用名:李明志),中專文化,案發前系重慶市開縣某小學的教師。
2001年至2004年5月,周成春即擔任開縣某小學2005級某班語文課老師兼班主任。在此期間,周成春以批改作業、講解習題、教授書法、補習功課爲名,在教室講臺、自家書房及寢室內,採取誘騙手段,多次與自己所教班級學生張某某、李某等16名幼女發生性行爲。
同時,周成春還以同樣的方式、同樣的地點,對該班女學生江某、蔣某等7名兒童採用撫摸胸部等手段多次進行猥褻。
據周成春交待稱,爲讓學生配合,以滿足自己的淫慾,他均向這些無知的女孩謊稱“這樣會變聰明,學習成績要好些”。
色魔老師曾潛逃外地三年
據有關人士稱,從周成春外表看,他顯得溫文爾雅,很難將其與色魔教師聯繫在一起。這爲掩蓋周成春的罪行起到了一定作用,也是其罪行遲遲未被發現的原因之一。據知情人士稱,周成春“翻船”是遲早的事。因在數年前,周成春也因犯類似的“毛病”,曾受到相關部門處分過。
2004年5月,一名受害學生的家長偶然從一消息靈通人士口中得知,周涉嫌侮辱女生。隨後,該家長又向女兒求證並得到證實,遂向開縣警方報案。同月7日,被告人周成春所在學校負責人接到羣衆關於周成春的匿名電話舉報。與此同時,周成春爲逃避法律的制裁,潛逃外地。
3年後,即2007年7月20日,周成春在上海市浦東被抓獲歸案。
禽獸教師犯兩罪被判死刑
法院審理認爲,周成春利用教師身份,以批改作業、講解習題和補習課程爲幌子,姦淫和猥褻不滿14週歲的幼女,其行爲已分別構成強姦罪、猥褻兒童罪。法院同時認爲,周成春強姦和猥褻班上不滿14週歲的幼女,人數多、次數多,持續時間長達3年之久。周成春情節更爲惡劣的是,他不僅在家中姦淫幼女學生,而且還在上課期間,在教室講臺實施性侵犯行爲,其行爲不僅給被害人的身心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也給班上其他學生的身心造成嚴重影響。故其犯罪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應依法予以嚴懲。
綜上,法院一審以被告人周成春犯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悉,周成春對此判決結果不服,已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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