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學生小劉在參加學校新生軍訓結束的當天發生昏厥,因搶救無效死亡,小劉的父母認爲在軍訓結束前兩天小劉就曾經昏倒過,但學校並沒有重視,未將他送往醫院,也未通知家長,由於學校的過錯,致使小劉因勞累發病死亡。因此,他們將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告上法庭,索賠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46.7萬餘元。今天上午,該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小劉的父母出席了庭審。 原告稱,去年8月28日,初三畢業剛剛考入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的小劉,參加了學校安排的新生軍訓。9月4日,在軍訓期間,小劉第一次發生暈厥。隨後,他被送到醫務室進行臨時搶救。但之後學校沒有對小劉進行進一步檢查,也未將此事通知家長,而是在第二天繼續安排他參加了軍訓。 9月6日,軍訓結束。在學生們返回學校的途中,小劉再次發生暈厥,經搶救無效死亡。根據北京屍檢中心出具的《屍體解剖報告書》,小劉患有原發性心內膜彈力纖維增生症,因勞累誘發急性心力衰竭死亡。劉先生夫婦表示,此前他們並不知道小劉有心臟方面的疾病。在事情發生前,小劉從未表現出過跟心臟有關的症狀。入校後、軍訓前,小劉還參加了被告安排的體檢,各項結果均顯示爲正常。他們認爲,小劉第一次發生暈厥時,學校就應當將他送往醫院進行進一步檢查,並及時通知家長。由於學校的疏忽與不負責任,才造成小劉因勞累發病死亡,學校應對此負責,遂將學校告上了法庭。 庭審中,被告的代理律師認爲,屍檢報告裏並沒有寫是因勞累誘發,目前不能確定是何種外因導致,小劉死亡的責任應在於監護人。小劉是先天性心臟病,作爲監護人,小劉的父母卻對此一無所知。代理人稱,軍訓是學校根據北京市的規定安排的。軍訓前,學校曾多次告知家長和學生,如身體不適于軍訓要及時向學校提出,便於給與照顧。但劉先生夫婦卻沒有告知學校。小劉第一次昏倒醒來後,帶隊老師將他帶到部隊醫務室進行了相關檢查,醫生沒有查出任何問題,小劉自己也說沒有覺得哪裏不舒服。因此,學校也就沒有通知家長。但此後,學校並沒有繼續給小劉安排訓練,一直到軍訓結束。9月6日午飯後,軍訓結束,全體師生乘車返校,上車時小劉還非常正常,路上突然發生昏迷。帶隊老師攔下了路過的一輛警車,將小劉及時送往醫院。代理人認爲,學校在這件事上並沒有過錯。 此案還將進一步開庭審理。(作者:李思)(來源:中國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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