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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二藥案民事索賠部分補充開庭,中山三院提出對2006年4月19日開始使用假藥之後的醫療費願意賠償,患者之前的醫療費不予賠償。
昨天上午,轟動一時的齊二藥案民事索賠部分在廣州市天河區法院補充開庭,中山三院出示了衛生部和國家醫藥管理局聯合出具的調查結論,調查結論公佈了與假藥有關的病人名單,名單顯示,齊二藥案只有8名受害人完全與假藥有關,2人與假藥有一點關聯,其餘的與假藥無關。據參與庭審的人員透露,在昨天的補充開庭中,中山三院還提出,2006年4月19日開始使用假藥之後的醫療費願意賠償,患者之前的醫療費不予賠償。
昨天出庭的除了中山三院、廣東省醫藥保健公司和金蘅源醫藥公司三被告外,還有多名原告及其代理律師,齊二藥仍然沒有出庭應訴。
昨天在法庭上,中山三院的代理人向法庭出示了衛生部與國家醫藥管理局早前到醫院聯合做的調查。調查結論公佈的名單顯示,只有8人完全與假藥有關,2人有點關聯,其餘患者則與假藥完全無關。針對這一調查結論,有原告的代理律師質疑,這個調查只是內部行政行爲,對外沒有法律效力,而且上述兩參與調查的機構也不是鑑定機構;也有原告律師提出,爲什麼事發兩年後纔出示這份調查,不承認這份證據的真實性,何況這份調查只有複印件,法庭沒有出示原件。
昨天參與庭審的只有涉案當事人,沒有媒體到場,據參與庭審的人員透露,昨天補充開庭的另外一個重要事項是,中山三院方面提出,只承認2006年4月19日開始使用假藥之後產生的醫療費,之前的費用不予承擔。有原告律師認爲,患者的病情有連續性,4月19日之前的醫療費也應該由中山三院承擔。
據悉,本案將在近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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