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趙穎妍 通訊員楊蕊 王琳):隨着轎車逐漸走進百姓家庭,車輛保險行業快速發展,而隨之而來的保險詐騙犯罪問題也日益突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汽車保險進行騙保理賠。日前,由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宋某、遲某保險詐騙一案,河東區人民法院已作出判決,被告人宋某犯保險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遲某犯保險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被告人宋某,20餘歲,外地來津打工人員,在本市某汽車維修中心工作。從事多年汽車維修工作的宋某慢慢“領悟”到“走保險”能賺錢,而所謂的“走保險”就是人爲製造虛假的交通事故,騙取保險公司的理賠款。2006年底,宋某告訴一個朋友要買一輛便宜的汽車,越便宜越好,但要能上保險。朋友問他買便宜車幹嘛,宋說“走保險”。於是朋友幫他花2萬元買了一輛廣州三星牌轎車。
2007年1月7日晚上,宋某開始實施他的“騙保”計劃。宋某雖然會開車但沒有駕駛證,於是他便找來了有駕駛證的遲某,並將三星車開到了河北區月牙河邊的一條小道上。在到達之前,遲某就知道宋某當晚約其出來是爲了製造交通事故,騙取保險理賠款,但他還是和宋某一起到達了現場。隨後,宋某夥同遲某駕車撞向了道邊的一個水泥墩子。正在附近巡邏的巡警發現情況後立即報了警。這時已經是1月8日凌晨時分,在交通大隊民警趕到現場後,遲某對交警謊稱自己是肇事司機,在交通隊騙取了單方事故的事故認定書,然後宋某到某保險公司辦理了理賠手續,騙得保險理賠款49800元,全部佔爲己有。東窗事發後,宋某百般抵賴,拒不認罪。遲某則悔恨不已,如實地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實。日前法院對兩人作出瞭如上有罪判決。檢察官析案:當前利用汽車騙保的案件時有發生,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越來越隱蔽,也反映出當前汽車保險行業勘查、理賠等環節存在一些問題,檢察官在此建議保險公司加強車輛查勘、定損和理賠等環節操作規程的規範化,完善規章制度,切實抓好執行,遏制騙保犯罪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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