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香港警方繼續“逼供”陳冠希。經過連日來初步錄影口供及監證結果顯示,涉案多達1300張的豔照主要源自視頻短片,且均存檔於陳冠希交出的手提電腦及一批光碟內。最驚人的是部分短片內容涉及交歡場面。陳冠希昨日中午二時許第二度祕密前往灣仔警察總部協助調查,被“逼供”七小時,至晚上九時才返回酒店。 陳冠希昨日再度在律師團及衆多私人保鏢簇擁下,祕密前往灣仔警察總部。消息人士透露,當事人之前尚未向警方全面披露豔照的來源,雖然警方相信大部分豔照來自視頻短片。警方較早前先後拘捕多名涉案人士後,已在他們的電腦內發現未曾發佈的視頻短片,且涉及男女交歡片段,但仍不敢確認片中人。不過,陳冠希連日來交代欲照拍攝時間及經過後,警方目前已證實467張已在網上傳播的豔照及另一批尚未曝光的欲照,大部分是擷取自多段視頻短片,其餘小部分則是以數碼相機拍攝的照片。至於視頻短片中的人物,已經由當事人確認。 消息續稱,由於陳冠希在錄影口供過程中十分慎言,每字每句均請示在座律師後始迴應,因此錄取口供進步較緩慢。據悉,陳冠希初步表明不會親自出庭作供,而傾向提供書面證供,以免被盤問下引起尷尬。 (本文來源: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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