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似弗吉尼亞理工槍擊案的校園悲劇上週在美國再次上演,一名學生持槍進入北伊利諾伊大學的教室,開槍打死5人,打傷15人後飲彈自殺。這是上週美國國內發生的第五起校園槍擊案。 慘劇頻發,不禁讓人們對加強校園治安方面的努力產生質疑。美國一個民間組織提議,讓擁有合法證件的人持槍進入校園,以便於在槍擊案發生前及時阻止槍手,或者減少槍擊案的傷亡。但這個提議遭到部分人士質疑,認爲自控能力薄弱的學生擁有槍支後,很可能提升槍擊案發生的概率。 建議:允許攜槍進入校園 一個名爲“校園隱蔽性攜槍學生組織”的非盈利組織希望改變校園槍擊案頻發的狀況。該組織擁有約1.2萬名成員,分佈在美國各地,主要由大學學生、教師和家長組成。該組織提倡各州通過法令,讓擁有合法證件的槍支擁有者能隱蔽性地攜帶槍支(不將攜帶的槍支公開展現出來)進入校園,便於在發生槍擊案時阻止槍手或減少人員傷亡。 據美國全國州議會聯合會透露,美國13個州正在考慮這種法令。猶他州可以作爲這些州的典範,當年猶他州最高法院判定州內一所大學禁止槍支擁有者隱蔽性攜帶槍支進入校園的行爲違反了相關法律,該學校隨後同意擁有合法證件的人可以攜槍進入學校。 在科羅拉多等幾個州,州法律並不特別規定禁止學生和教師隱蔽性攜槍進入校園,但是大多數學校都有自己制定的禁令。 “校園隱蔽性攜槍學生組織”發言人斯科特·劉易斯指出,那些隱蔽性攜槍規定最寬鬆的州往往也最安全。劉易斯拿科羅拉多州立大學作爲自己的例子,該學校允許在校園內隱蔽性攜槍的做法已經持續了10個學期,期間並未發生槍擊案。此外,猶他州也有9個大學自2006年起允許在校園內隱蔽性帶槍。 質疑:學生自控能力太差 伊利諾伊州立法機構正考慮一項旨在減少攜槍限制的草案,但批評人士稱,這種立法無法阻止類似北伊利諾伊大學槍擊案的案件發生。槍手史蒂文·卡茲米埃爾扎克帶了1把霰彈槍和3把手槍進入校園,警方事發後在現場發現了48顆手槍彈殼和6顆霰彈槍彈殼。 伊利諾伊州一個槍支犯罪防範機構的法律和政治事務負責人布賴恩·馬爾特說:“如果說誰能靠1把手槍阻止當天發生的慘劇,那就實在太荒唐了。當時受驚的人羣四處奔逃,全都處於交叉火力覆蓋下。” 馬爾特及其所在機構反對立法支持隱蔽性攜帶槍支,認爲這種法令可能讓槍擊在校園內氾濫,而構成讓經常醉酒、自控能力低下的學生犯下嚴重錯誤的隱患。部分反對者指出,大學生普遍比較年輕,無法控制自己,往往會因醉酒等情況下釀成更多暴力事件。 對此,劉易斯指出,無論是否允許隱蔽性攜槍進入校園,都無法避免年輕人得到槍支這個事實。在大多數州,民衆需要到21歲纔可以擁有隱蔽性攜槍證件。而在其他6個州,年滿18歲的人就可以擁有隱蔽性攜槍證件,這些州都是地處偏僻,人口稀少的州,例如蒙大拿州。 劉易斯說,建議州立法允許攜槍進入公共場所,並不是要求將取得攜槍證件的年齡降低。“看看弗吉尼亞理工槍擊案,32名受害者中有19人在21歲以上,”劉易斯說,“我們並不是要求改變現有的隱蔽性攜槍法規,不過是希望將校園從禁止帶槍的公共場所名單中去掉。我們還希望各州政府規定禁止州內的大學制定與州法規相悖的學校規章。” 進展:呼聲逐漸受到關注 至於如何引起立法者的注意,讓他們通過這項法令,劉易斯說,他們將發動“校園隱蔽性攜槍學生組織”所有成員,包括師生、家長以及其他支持者通過寫信等方式勸說立法者,同時用專欄文章、傳單等方式讓公衆更加了解這個問題。劉易斯說,“校園隱蔽性攜槍學生組織”目前已經在大約100個校園設立了分部,在超過500個校園擁有成員,並且成員人數在不斷增加。 劉易斯指出,那些擁有隱蔽性攜槍證的人犯下槍擊案的可能性,遠低於沒有攜槍證的人。“你可以查看一下40個允許隱蔽性攜槍的州的情況,”劉易斯說,“那裏並沒有因爲允許攜槍,而出現槍擊案或與槍支有關的意外發生數量上升的狀況。” 截至目前,已經有11個大學在允許隱蔽性攜槍進入校園情況下,累計60個學期沒有發生過槍擊案。“沒有涉槍暴力事件,沒有槍支失竊案件,沒有槍支意外事件……”劉易斯說,“儘管你無法證實隱蔽性攜槍進入校園是否有助於避免槍擊案等意外事件發生,或減少類似事件的嚴重程度,但至少也沒有造成涉槍的案件增加。我們提出允許隱蔽性攜槍進入校園的建議,就是希望不讓那些犯罪分子有機會佔優勢。” 種種跡象顯示,要求隱允許蔽性攜帶槍支進入校園的呼聲正逐漸取得成效。南達科他州衆議員湯姆·布倫納說,本月早些時候,南達科他州衆議院一致投票決定,要求州內大學允許學生在校園內帶槍。布倫納起草的這份草案遭到州參議院否決,但布倫納表示他將盡快再次提起這個草案。“這件事不會這麼容易結束,”他說,“我們強烈認爲學生和教師擁有保護自己的權利,而在校園中帶槍正是保護自己的先決條件。” 相關案例 得克薩斯州一家名叫“露比”的餐廳在1991年發生過一起著名的槍擊案,當時槍手開槍打死了23個人,其中包括一對夫婦。這對夫婦的女兒原本可以阻止這起慘案,但因爲擔心違反公共場所禁止帶槍的法規,她將槍放在了車中。 這名女子帶槍用於自衛已經很多年了,但當時得克薩斯州還沒有法規允許在公共場合隱蔽性攜帶槍支,她擔心被發現帶槍進入公共場合會被撤銷工作執照,因此將槍留在了車內。槍擊案發生時,這名女子習慣性地往包中去拿槍,結果摸了個空,只能眼睜睜看着父母被槍手打死。 事後,這名女子到州立法機構申訴:“如果當時我有槍,我一定能阻止那個傢伙。他背對着我,只有幾英尺遠,我甚至不需要快速反應和精準度(就能制服他),我只需要我的槍。” 去年12月,科羅拉多斯普林斯地區一家教堂則發生一件恰恰相反的案件,一名攜槍的女教徒成功阻止了一個裝備齊全的槍手到教堂“大開殺戒”。這家教堂一直鼓勵擁有隱蔽性攜槍證件的教衆帶槍前往教堂。這些人並不是擁有證件的安保人員,也從來沒有接受過相應的訓練,但教堂方面鼓勵說:“如果你們能夠帶槍來教堂,保護這個教堂,我們十分歡迎。”事實證明這種做法果然有用。 阻止槍手師生是首選 劉易斯說,那些擁有合法持槍證件、年齡在21週歲或以上的學生經過了嚴格的背景審覈、訓練和測試,有權在電影院、飯店、商場等場合攜帶槍支。“但他們卻被禁止帶槍進入校園,其實校園也不安全,”他說,“任何人都可以隨心所欲地帶任何東西進入校園。禁止攜槍進入校園的法規和校規只會讓許多危險的犯罪分子鑽空子。” 有報道稱,北伊利諾伊大學槍擊案發生後,警方在2分鐘內趕到了現場。但劉易斯指出,一個手持獵槍或霰彈槍的槍手每秒鐘大約可以射出一發子彈,“意味着2分鐘能開上百槍”。劉易斯說,警方的反應速度已經相當快了,但他們不可能做到無處不在。“槍擊案剛發生時警察不可能在現場,現場只有學生和教師,而也只有他們纔可能改變現場的情況。” 盲目模仿、希望藉此出名是槍手釀成校園槍擊案的原因之一。對此劉易斯指出,如果這些槍手在造成傷害前就被打倒,那麼模仿者就有可能減少,“因爲他們會意識到,如果我進入一個有許多帶槍學生的教室,還沒開槍就可能被打倒,這樣我就出不了名了。”(章磊國際週刊專稿) (來源:新聞晚報) (責任編輯:廖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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