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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30日,本報記者在人纔市場對正在招兵買馬的重慶億霖公司進行暗訪。(資料圖片) 2007年2月10日,急於追回被騙資金的重慶投資者試圖從重慶億霖公司的門縫中擠進去一探究竟。(資料圖片) 『合作造林,首選億霖』,是葛優代言億霖木業的廣告語,正是類似廣告宣傳,忽悠了全國兩萬多投資者。其中,重慶投資者有600多人,涉案金額6248萬餘元。重慶億霖公司及該公司一名副總、高級顧問為此被追究刑事責任。 昨天,將重慶億霖公司推上法庭受審的承辦檢察官蘇祖川,向本報獨家披露了此案相關內幕:2007年9月7日,渝中區法院一審判決,該公司和副總許建忠、高級顧問李春林犯非法經營罪,並判處公司罰金6000萬元、許建忠兩年有期徒刑、李春林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名人代言廣告 2005年3月,遼寧省大連市人許建忠受北京億霖集團公司委派,到重慶市籌建分公司。經億霖集團老大趙鵬運、北京億霖木業有限公司共同出資,同年4月28日,重慶市工商局准許成立重慶億霖木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億霖),經營范圍是林權流轉、林權信息諮詢,公司辦公室設在解放碑鄒容廣場,許建忠任重慶億霖副總經理,全面負責公司日常經營管理。2006年3月,趙鵬運指派李春林擔任重慶億霖高級顧問,負責公司業務人員上崗培訓管理工作,給業務員授課,並負責部分管理工作。 重慶億霖成立後,不斷在各種媒體上投放各類宣傳報道及廣告,其中包括企業形象、招聘、托管合作造林、林業技術諮詢、加工銷售木材等。其中,在大中華人纔網上的招聘廣告稱,億霖木業集團公司是以林業種植、管護和木材深加工為主體,兼營能源開發和佛教文化旅游,跨地區、跨行業的大型企業。公司大部分資產和主要市場集中在北京、上海、廣州、河南、湖南、四川、雲南、內蒙古、遼寧。公司在八個省經營50多萬畝林地,分別建有管護基地。通過森林種植、科學管護和建造板材逐步形成了林板一體化的產業鏈發展格局。2006年開始,以重慶為中心,正向西南地區發展。 與此同時,葛優代言的億霖木業廣告不斷向市民進行『轟炸』。重慶億霖還在各種宣傳活動中,推出所謂的專家,對投資林業進行現身說法,吹噓投資少、風險低、收益大。 金字塔組織結構 億霖的組織結構,仍是一般傳銷模式下的金字塔結構。從總經理到業務員有5個由高到低的級別:總經理、部長、業務經理、業務主管、業務銷售代表。重慶億霖具體負責的總經理級別人物是許建忠,其下屬有10個商務部。每個商務部下設若乾個業務經理,每個業務經理下又有若乾個業務主管,每個業務主管下面還有若乾個業務銷售代表。 按重慶億霖內部規定,業務銷售代表當月銷售30畝以上林地或跨月銷售50畝以上林地,就可昇為業務主管;如當月銷售200畝或跨月銷售400畝林地,可躍昇為業務經理。另外,業務主管的團隊月銷售額達到700畝,可昇為業務經理。部長則是公司上層領導根據具體情況直接任命,名額有限。 上交集團5777萬 重慶億霖銷售的林權不在重慶本地,分別在貴州、內蒙古等地,采取異地造林,投資者和林地、林木兩頭不見面的方式進行經營,實現林權流轉,美其名曰:托管造林、合作造林。 重慶億霖銷售的1畝林權價格,一般在3980元,少部分3500元至4500元不等。 重慶億霖取得銷售業績後,按集團公司規定,將銷售收入按月全額上交集團公司。集團公司收到銷售款後,按25%的比例返回,作為支付重慶億霖公司員工銷售提成、行政經費、高管提成、講課費等相關費用。因實際操作中有些客戶中途退款,重慶億霖實際上交集團公司總共5777萬元,返回1444萬餘元。其中,有551萬元用來支付了員工的銷售提成,173萬元作為重慶億霖的行政經費開支,700多萬餘元作為集團公司高級顧問、講師和公司高管的銷售提成和工作經費。 重慶億霖從業務員到部長,都無固定工資,全靠銷售業績提成計算薪酬。上級的薪酬,以下級的銷售業績為計算依據。如下級林權賣得越多,上級的收入就越高。銷售中,不管是誰賣出的林權,從部長到業務銷售代表,共有380元提成。其中每一名業務銷售代表賣出1畝林權,銷售代表提成100元,上級業務主管和業務經理分別提成90元,上級部長提成100元。如業務主管自己銷售1畝林權,則提成190元,上級業務經理提成90元,上級部長提成100元。如業務經理自己銷售1畝林權,則提成280元,上級部長提成100元。所有提成費用,均在集團公司返回的比例中支付。 騙了6248萬元 億霖木業傳銷與其他傳銷在發展下線上有些與眾不同。億霖的下線不僅只有親戚朋友。億霖在各種媒體上刊登合作造林的招商廣告及招聘銷售代表、銷售經理的招聘廣告,以招聘年輕創業人員、『4050』人員、退休乾部為名,游說對方購買林地。只要購買10畝以上,就可成為銷售代表,加入傳銷鏈條。招聘中,他們的重點招聘對象是年紀偏大,曾在政府部門任職,有錢,有社會關系,口纔好的人員。 只要邁進億霖門檻,立即會享受『貼身幫助』,無論聽課或上廁所,身邊都有人寸步不離,以此防止『交談傳染』。億霖的培訓期是7天,大部分時間是聽課,學習國家林業改革背景、沙塵暴危害,如何與客戶洽談、拉近與客戶的距離,然後就是算賬,描繪投資後的美好未來及美好生活。 億霖的講師曾在培訓時講道:速生楊7年成材,投資3980元,買1畝已生長兩年的速生楊樹,5年後能出材15立方米。每立方米700元,每畝地獲利6520元。投資不到4萬元,買10畝地,5年後獲利6萬多元,收益率超過100%。這是億霖老大趙鵬運制作的一個收益換算公式,正是這道簡單的小學生也能計算的數學題,讓許多市民仿佛摸到了『綠色銀行』的提款機,感覺提取出了大把大把的鈔票。 我市警方資料表明,重慶有600多名不特定受害者(當初的投資者)。渝中區法院根據相關證據查實,從2005年3月至2006年5月,重慶億霖各級人員在我市銷售賣出林權15712畝,實現銷售收入6248萬餘元。 林業專家對『億霖數學題』列舉的數據提出反駁:速生楊必須精心管護纔能成材,每畝地成材絕不可能超過10立方米,價格則隨市場行情不同出現波動。 警方調查發現,億霖林地上,許多樹只有筷子粗、一尺來高,無專人管護。億霖所說的管護,只是委托當地農民看看而已。因林地在外地,許多投資者對此並不知情。 銷售模式就是傳銷 目前,北京司法部門尚未對億霖集團的經營行為作出最終定性,但蘇祖川對重慶億霖的經營行為有這樣的認識。他稱,國務院頒布的《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了哪些行為屬於傳銷,具體內容有3條。第一,組織者或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第二,組織者或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第三,組織者或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重慶億霖的經營模式同時觸犯了這3條禁令,所以,重慶億霖就是打著發展綠色事業的幌子,披著工商部門批准的合法外衣,大張旗鼓地搞傳銷犯罪活動。 蘇祖川的認識得到法院判決的認同。法院認為,重慶億霖在『異地造林』、『托管造林』經營模式下進行『林權』流轉、銷售,采取銷售業績與業務人員的報酬及晉級掛鉤,實行從上至下的逐級提成,並以不斷發展業務人員認購或介紹他人認購『林權』的傳銷手段實現銷售利潤,從而獲取非法利益,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應以非法經營罪對重慶億霖定罪。副總許建忠實際履行公司的全面經營管理職責,屬直接負責任的主管人員。高級顧問李春林有經營管理職責,是傳銷活動的具體執行者,屬直接責任人員。所以,檢方指控罪名成立。 嘉賓支招 如何識別傳銷犯罪 2001年,最高法院將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定性為非法經營罪,我市也有類似案例。億霖無非就是換成了林權流轉的形式,雖有工商營業執照,但可從經營模式、上下線關系、薪酬計算方式上,識別其非法性。 縱觀所有傳銷案,不難發現一些共同特點:傳銷犯罪組織嚴密,行動詭秘,從拉人頭發展到傳銷商品、開加盟店,商品則成了道具。傳銷使用的道具商品多是保健品、營養品、化妝品等,實際價值和價格很難量化。傳銷組織善於編造神話,反復給夢想富裕的人洗腦,發展下線是傳銷永遠的手段。 為了識別傳銷犯罪,增強市民自我防范和控制風險的意識,市民可從以下方面進行辨別。 從組織方式識別:大凡傳銷組織,都要承諾給予參加者高額回報,發展他人加盟,參加者再以同樣的方式介紹和發展他人加盟,以此形成上下線緊密聯系的網絡,這是傳銷的人員鏈。 從計算報酬方式上識別:組織者以加盟者發展下線的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以參加者發展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給付報酬,這種復式計酬方式通常叫金錢鏈。 從經營目的識別:傳銷不以銷售商品為最終目的,通常以發展人員數量、騙取錢財為最終目的。如上述三個方面都具備,請一定遠離並勸解這個組織的成員。 相關案例 2000大學生 陷入歐麗曼傳銷案 從2003年開始,先後有2000多名大學生卷入我市『歐麗曼』化妝品傳銷案。此案曾震驚全國、驚動了中央高層,總理親自批示查辦。渝北區法院於2005年9月6日判決,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歐麗曼』傳銷案『傳銷老大』秦永軍有期徒刑5年,曾就讀於西安某高校的大學生辛俊濤、趙曉民分別被判處5年6個月和3年有期徒刑。記者羅彬(來源:重慶晚報) (責任編輯:廖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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