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天津警備區司令部和政治部聯合下發了《關於駐津部隊參加“平安天津”建設的意見》。對駐津陸海空軍、武警部隊、民兵和預備役部隊在“平安天津”建設中擔負的職責任務做出具體規定,這標誌着本市軍警民聯動的社會治安防控機制已初步建成。
《意見》要求駐津部隊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着眼有效履行新階段我軍歷史使命,服務天津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服務軍隊現代化建設,服務軍事鬥爭準備,把平安建設各項措施滲透到部隊實際工作中去。發揮部隊優勢,堅持把地方所需、羣衆所盼和部隊所能結合起來,在維護社會穩定、維護國家安全、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中發揮衛士作用,在搶險救災、完成急難險重任務中發揮突擊作用,在形成良好社會風氣和生態環境中發揮帶頭作用,在密切黨羣關係、增進軍政軍民團結和民族團結中發揮紐帶作用。加強駐津部隊、民兵和預備役部隊與市政法、綜治、公安、安全等機關的協調配合,實現軍地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努力形成維護部隊和社會穩定的整體合力。
通過參加“平安天津”建設,駐津部隊將進一步完善公安機關、武警、民兵和預備役部隊協同配合的反恐怖、處置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完善各類應急處置預案,配備足夠的反恐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裝備器材,加強反恐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聯合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保證重要設施、重要目標、重大活動絕對安全。積極投入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不斷提高預防、發現和打擊各類違法犯罪的能力。積極參加公安機關開展的“嚴打”整治鬥爭,嚴防涉槍、涉爆、投毒、黑惡勢力犯罪以及重大事故的發生。積極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和軍地糾紛,維護人民羣衆和軍人、軍屬的合法權益,防止影響社會和部隊安全穩定事件的發生。充分發揮軍隊的政治優勢,向駐地羣衆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幫助羣衆依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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