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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狗當成好狗賣 買回半月就嚥氣 市民呼籲寵物銷售也應實行“三包” 本報記者周倩陳靚報道“買時還挺活潑的小貓、小狗,到家後就不愛動直至死亡,小倉鼠養了兩天就死了……”如今寵物消費走進了越來越多的百姓家庭,但寵物買賣多是“一錘子買賣”,只要成交就沒人管了,不少市民呼籲寵物買賣也該實行“三包”。 梅林一村的張小姐近日花數百元買了一隻小寵物狗。在寵物市場時,賣狗人稱這隻小狗特別健康,無論毛色還是性情都是一等一的,沒想到買回家,小狗就沒了精神,整天趴在地上不動。開始,張小姐以爲自己的飼養方法不對,兩天後,小狗更蔫了。張小姐抱着小狗到寵物醫院看病,醫生說,這隻小狗先天不足,而且還有病,估計活不了多長時間。果然,十幾天後這隻小狗死了。感覺上當受騙的張小姐去找賣狗人,對方卻不認賬,苦於沒有證據的她只能認倒黴。後來,有懂行的人告訴她,她買的小狗可能是被人低價購回的病狗,用藥後,當成好狗來出售。 記者瞭解到,許多人購買鳥、魚、貓、狗等寵物都曾上當受騙。一位寵物行業的知情人士告訴記者,不法商販爲了賺錢在各類寵物上用盡了花招。比如,有的賣魚人使用“魚浮靈”等化學品,讓魚變得活蹦亂跳,待藥勁過後魚就遊不動了;還有的寵物需要特殊照顧,賣家卻沒有盡到告知義務。 近來,記者走訪了我市部分花鳥魚蟲市場,發現這類商品都是一錘子買賣,只要消費者交錢購物後,就與賣者沒有任何關係了。在花鳥魚蟲市場,記者問一名店主“魚買回後如果養不活,能否回來找?”店主說:“這我可不管。”另一位店主稱,現在魚、貓狗等寵物只要賣出去了,不可能再有人管。 據瞭解,寵物“保質期”的問題尚無明文規定,目前切實可行的辦法就是消費者在購買寵物的時候仔細挑選,避免麻煩。不少市民呼籲,現在寵物市場越做越大,寵物消費也該實行“三包”,這樣纔有利於寵物市場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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