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湛江2月26日電 記者今日從廣東湛江司法部門獲悉,遂溪法院審理終結一宗特殊案件——當地某村官帶領三十三名村民到北京上訪,衝擊國家機關,嚴重擾亂正常辦公秩序,事件的組織策劃指揮者、村長陳某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據法院審理查明,在二00七年六月十六日凌晨三時許,湛江市遂溪縣河頭鎮某村陳某帶領村民共三十三人,輾轉從廣西南寧坐火車上北京上訪。 到達北京後,六月十九日上午,陳某帶領上訪村民向某國家機關大門走去,正在執勤的公安民警發覺後,上前勸阻,並告知他們這裏是辦公區,要上訪請到信訪局接待處。但以陳某爲首的所有上訪人員不聽勸阻,欲強行衝進辦公區,與保衛人員發生了衝突,上訪人員中的包某將執勤民警打傷。直至當天上午十一時,參與衝擊國家機關的人員中有二十八人被前來增援的武警戰士、公安民警控制,並被抓獲歸案。 法院認爲,被告人陳某、包某無視國家法律,聚衆衝擊國家機關,嚴重擾亂正常辦公秩序,在國內外造成嚴重的影響。被告人陳某身爲村長是該事件的組織策劃指揮者,是首要分子;被告人包某是該事件中積極參與並在聚衆衝擊時使用暴力,致使執勤民警嚴某受傷,行爲已構成聚衆衝擊國家機關罪,沒有悔改表現,依法應予嚴懲,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包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態度較好,從輕處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