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2007年工礦商貿其他死亡人數增加,如何改進事故行業統計考核 (一)哪些行業列為『工礦商貿其他』。 2007年全國事故死亡人數是101480人,其中工礦商貿是13886人,佔總死亡人數的13.7%.統計『工礦商貿』中有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建築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其他行業都歸入『工礦商貿其他』。這個大口袋中去年死亡人數有4787人,佔工礦商貿的1/3多,更嚴重的是上昇了11.6%.其中機械行業884人,輕工行業844人,建材行業552人,化工行業389人,冶金行業300人,電力行業258人,有色行業122人,還有森林、紡織等。這幾個行業,除了化工和電力下降以外,其它都是增加的。而且去年工礦商貿合計死亡人數只下降3.6%,大大低於全國10.1%的水平。 (二)建立分別統計制度,改進考核。首先是工業要分行業統計。機械、輕工、電力是二司負責。建材、冶金、有色是一司負責。化工是危化司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涉及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銷毀6個環節,都應由危化司負責起來。『工礦商貿其他』這個大口袋,應該立即改進。 道路交通和消防,這兩個行業大概40%的事故是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比如道路交通,貨運、客運、出租汽車等單位的事故應該是生產安全事故。火災也是這樣,工廠、商店、飯店著火了,是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事故。據統計分析,較大以上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大都發生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從今年開始應分別統計,這樣有助於落實生產企業的主體責任,有助於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關於事故性質的認定。去年由政法司發了司局文,明確了這麼幾條:第一,生產經營單位和活動的認定。合法的、非法的生產經營都是生產經營活動,都要統計。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比照生產經營單位執行。第二,生產安全事故和刑事案件的區分。事故的性質要經調查結束後認定,刑事案件必須由公安部門出具證明,納入刑事案件統計。幾乎每次大的事故中都有人觸犯刑律,被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不能因此判定不是生產安全事故。第三,農村房屋建設,這裡面凡是存在直接和間接的生產經營活動都屬生產事故。如果僱用建築隊,肯定是生產事故。如果沒有僱用,而是互相換工,也是安全生產事故。第四,責任人購買不合格或非法火工品,進入生產經營領域,發生爆炸事故,應屬生產安全事故。第五,自然災害引發的事故。屬於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引發的事故災難可以算作這一類,也要查明原因、追究責任。上述問題要繼續認真研究,由司文上昇為規章制度,使事故統計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避免隨意性。 五、從『8.13』湖南鳳凰堤溪大橋垮塌事故,看建築施工安全方面的問題 這個橋在兩個大山之間,全長328米,寬13米,四孔,65米的拱形橋,橋墩高33米。8月13日下午4點多發生了垮塌,現場有152人施工,有64人遇難,88人逃生,其中22人受傷。 從立項審批、地質勘探、工程設計、施工建設、工程監理、項目管理六個環節全面進行調查。事故調查組組織了交通部和建設部全國頂尖的專家進行了兩個月的現場勘察、分析,查出這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施工質量。施工單位湖南路橋公司七公司,擅自改變石拱砌築方案。原設計方案是分兩環三帶,施工單位為了趕工期,改為三環五帶。應該使用60號塊石,現場看到石頭有大有小,很不規范,甚至有碎石、空隙。砂漿的強度和砌縫的寬度都不合格。砌拱要用架子支橕,需養護28天,為了趕工期19天就拆掉了。垮塌最主要的問題是施工質量問題。 二是工程監理。監理默認施工單位改變方案,沒有得到檢驗數據就簽字通過。而且有一半的監理人員沒有資質。 三是設計單位。將設計任務違規承包給了個人。地質勘察工作不細,設計深度不夠,施工現場服務不夠。此外設計理念也值得反思。 四是建設單位和政府部門。為了趕9月20日的50年州慶,下令趕工期。將砌主拱圈合理工期三個月壓縮到一個半月,養護根本沒有保證。 此外還發現招投標的有些文件是假造的。事故背後存在著腐敗,州交通局、公路局5名乾部貪污受賄,少則十幾萬,多則幾十萬,現在正在審查。 去年全國建築施工事故死亡人數2722人,為行業第四位,同比上昇6.9%.講深層次原因,固定資產投資增長過快,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高達近14萬億元,全國成了大工地,建築行業安全壓力很大。去年構築物坍塌頻繁發生,吊車倒塌15起,什麼原因?多數是沒有資質,再就是質量問題。保障施工安全要落實建設、設計、施工、監理這四個方面,尤其是建設方的責任重大,今年要加大監督力度,遏制建築施工事故上昇。(根據2008年2月18日錄音整理) (本文來源:新華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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