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近制定了統一的就失業管理制度,將外來勞動力、農村富餘勞動力納入就失業管理範圍,進行就失業登記,核發就失業證,提供平等的就業服務。
新制度規定:外地與本市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在城鎮常住地穩定就業滿6個月,失業後可進行失業登記,符合條件的給予失業保險待遇。爲促進本市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本市將圍繞農副產品深加工,擴大生產經營規模,促進其就近就業;圍繞製造加工、物流商貿等大中型鄉鎮企業發展,增加就業容量,促進跳產就業;圍繞農副產品進城、日用消費品進村、生產資料進鄉,擴寬就業渠道,促進轉移就業。對本市失地農民,比照下崗失業人員相關政策給予扶持,促進其儘快就業。本市還將進一步加大城鄉統籌的就業政策,建立健全平等就業制度,引導農業富餘勞動力有序轉移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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