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罷團圓飯 “勞燕”頻分飛 春節過後省城離婚官司明顯增多 多因對婚姻缺乏“經營” 家住南昌市東湖區的小譚和小張從除夕到初六吵了七天,只因爲小張覺得小譚給她孃家的“紅包”太少。戰爭一爆發,“新仇舊恨”全翻出來了。初七法院一上班,小譚就提出離婚。昨日,記者從東湖區法院獲悉,春節後到元宵節,法院受理的離婚案件近20件,約佔新立案件的48%,出現一個小高潮。 相處時間久矛盾突出 小譚夫妻倆的情況也發生在老胡身上。老胡與妻子結婚6年,孩子4歲。兩人各自有生意,平時繁忙,因此除夕還沒到,他們就把孩子接到身邊。本想安安靜靜過個節,可老胡的電話卻接二連三地響。妻子聯想到平時老胡常不在家,接她的電話也不耐煩,是不是外面有女人了?妻子的懷疑讓老胡很煩,無論他怎麼解釋,妻子就是不聽。吵了幾天後,老胡乾脆到法院提出離婚。 爲過好年選擇節後離婚 家住子安路附近的小崔和小萬初九到法院提出離婚。據說,去年年底他們就想離婚,但爲了讓雙方老人過個愉快的春節,就一直忍着。春節期間,他們又因在誰家吃年夜飯的問題發生爭吵,加上婆媳間的矛盾加劇,小萬提出了離婚。小萬說,他倆是“閃婚”族,婚前雙方不夠了解,又不會體諒對方,所以結婚不到兩年就想到了分開。 離婚案件約佔48% 記者從南昌市各法院瞭解發現,節後離婚案件比平時明顯增多。東湖區法院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從初七到元宵節這段時間,法院受理的離婚案件有近20件,約佔新立案件的48%,是一個小高潮。而去年法院一年受理的離婚案件爲366件,僅佔全年受理案件23%。據悉,案件受理後,還沒有人提出撤訴。 “節後離婚潮”有三類人 東湖區法院立案庭的辦案人員告訴記者,春節長假之所以成爲家庭婚姻的危機因素,主要是因爲7天長假讓兩人有了更多接觸,使得那些原本就有“內傷”的婚姻終於爆發,最終導致夫妻雙方痛下決心離婚。總的來說主要有三類:第一類是缺少溝通的夫妻,像老胡這類人,平時沒時間相處和溝通,節日期間突然長時間在一起,一言不合就會導致雙方賭氣離婚;第二類是節前因多種原因準備離婚,又不願破壞過節的情緒,所以選擇在節後辦理;第三類是異地分居類,一些夫妻因雙方或一方在外地工作,感情處於破裂邊緣,於是他們趁過年回家探親之機徹底解決“後顧之憂”。 莫把婚姻當兒戲 江西人民律師事務所黃貴昌律師分析,在他接觸的“衝動”離婚的案件中,年輕人佔大部分。雖然現在“離婚自由”,但年輕人很容易對婚姻缺乏責任心,動輒因爲生活中的一點小事輕易放棄婚姻和家庭。婚姻不是兒戲,幸福的家庭來自相互間的包容和忍讓,而不是草率行事。□文/王長虹記者方方實習生佔曉清 (責任編輯:車東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