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王冰):“青年志願者是指經本人申請,青年志願者組織登記註冊,參加青年志願服務活動的個人”,“青年志願者組織根據志願服務活動的內容,可以與接收志願服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協商,爲參加志願服務的青年志願者辦理相應的人身保險”,“鼓勵有關單位在招錄、招聘工作人員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聘用有志願服務經歷的青年志願者”……這是3月5日正式實施的《天津市青年志願者服務條例》中的相關規定。
3月1日,共青團天津市委、市青年志願者協會召開了《天津市青年志願者服務條例》新聞發佈會,對《條例》的制定、出臺過程進行了說明,對各級團組織、青年志願者組織宣傳好、貫徹好《條例》進行了安排,並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市委法制辦、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辦等部門的負責同志出席了會議。
2007年12月19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全票審議通過了《天津市青年志願者服務條例》,定於2008年3月5日起施行。《條例》對青年志願者、青年志願者組織的概念進行了規範,對青年志願者的權利和義務進行了明確,在調整的範圍、政府支持、青年志願服務保障等方面都有較大突破。今後,天津13萬在冊青年志願者將有屬於自己的法律條例。作爲本市第一部地方誌願者法規,《條例》的頒佈實施,將進一步提高社會各界對青年志願者服務工作的認識和理解,使青年志願者服務工作得到更多的社會支持,對推動本市青年志願者事業的深入發展,促進青年志願者法律法規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天津是2008年北京奧運會足球比賽分賽區,屆時將有很多志願者參與到各個奧運服務工作領域中來。同時,本市還將於2008年9月舉辦夏季達沃斯論壇,2013年舉辦第六屆東亞運動會。隨着天津經濟社會的迅猛發展,各種高規格的大型文化、體育、交流活動將接踵而至。《天津市青年志願者服務條例》將爲奧運會等大型綜合性活動的志願者服務工作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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