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不懂法,溫州甌海澤雅鎮一山村的村支書鄭甲和村委會主任鄭乙爲了替村裏搞點收入,竟然將村土地非法轉讓。昨天,兩人被甌海公安分局移送檢察部門起訴。 爲了增加村裏收入,2005年上半年,經村民鄭某介紹,溫州市某機動車培訓有限公司向時任村支書鄭甲和村委會主任鄭乙提出購買土地,用來建設汽車培訓場地,並承諾汽車培訓場地建成後由村委收取每輛教練車3-5元的費用。 鄭甲和鄭乙見有人要使用該村土地,覺得能爲村裏辦好事,心裏十分高興,根本沒有想到他們轉讓土地使用是非法的,便同意轉讓土地一事,爲了保險起見,兩人還召開兩次村民代表大會徵求意見。在得到村民代表及全體黨員同意後,鄭甲和鄭乙以及農戶於2005年9月與機動車有限公司簽訂了山坡土地轉讓協議書,將村裏上路田幾個農戶的8873.26平方米基本農田,以作價135938元的價格,非法轉讓給該機動車培訓有限公司作汽車駕駛培訓場,並已將一部分土地進行填土。當時,機動車培訓有限公司支付10萬元給鄭乙建設工地,並說好培訓場地建好之時再支付各農戶的土地款。 機動車培訓有限公司對土地進行培土建設時,非法轉讓土地的行爲被甌海土地分局查獲,並移送到公安機關偵查。案件發生後,引起了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並被列爲2007年浙江省六大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案件之一。爲了儘快查破該案,甌海公安分局認真部署,組織力量,查清了案件事實。山村違法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鄭甲和鄭乙作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其行爲已觸犯了我國刑法,涉嫌構成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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