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庭暴力後,許多女性因擔心丟面子,不願站出來維權。 昨日一早,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8名女法官趕到經濟技術開發區,接受了女性維權現場諮詢。現場,不少女性問了一系列離婚、子女撫養等方面的問題,但對家庭暴力諱莫如深。 【現象】 女性諱談家庭暴力 鄭州市民徐琴(化名)早早來到了現場,她找到了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法官孫燕,向她詢問關於離婚的事情。 徐琴今年30歲,和丈夫結婚6年了,有一個5歲的孩子,家裏的收入雖然不高,但足夠3人的花銷。可最近兩年來,徐琴覺得日子過不下去了。 “他心眼太小了,有男的給我打電話他都懷疑。”徐琴說,最近兩年,丈夫變得疑神疑鬼,老是懷疑自己有外遇,不僅檢查自己的手機,還常常跟蹤自己,自己和別的男子說句話,他都會大吵大鬧。 徐琴一直極力躲避電視臺記者的攝影機,稱擔心丈夫看見了又會出事。 記者問她:你丈夫打過你嗎?徐琴先是一愣,接着搖了搖頭說,沒有,真的沒有。見記者不肯相信,她才壓低聲音說,是有,但這是家醜,傳出去沒面子,所以不敢說。 昨日,現場不少女性面對記者詢問家庭暴力一事,都顯得很緊張,很少願意提起。而鄭州中院的法官則說,就目前受理的離婚案件看,不少婦女有遭遇家庭暴力的經歷。 【原因】 擔心破壞家庭穩定 婦女之所以不敢提及家庭暴力,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擔心破壞家庭穩定。 諮詢現場,家住鄭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螺蛭湖村的婦女劉莉(化名)向記者透露了她的遭遇。 劉莉說,她的丈夫從沒上過學,脾氣很壞,在外面掙不到錢,回來就拿她出氣,有時一打就打半宿。她也想到過找婦聯告他,可想着還要和他過日子,又不敢了。 不少女性承認,自己的年齡也大了,孩子也大了,如果突然離婚的話,後半輩子可能過得很艱難。 “好言相勸吧,慢慢可能就好了。”劉莉說,現在儘量避免惹丈夫生氣,只要他高興了,就不會動手打人了。 和劉莉不一樣的是,部分白領女性遭遇了家庭“冷暴力”,丈夫從不動手打她,但時常出言譏諷,對她們愛理不理,這種精神上的壓力,比相互打架還難受。 【提醒】 保留家庭暴力證據可獲賠償 所有女子都擔心遇見《不要和陌生人說話》中“安嘉和”式的丈夫,可不幸遇見了,婦女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李傳煒說,婦女一定要重視婚後的第一次暴力事件,絕對不能軟弱,如果第一次示弱,對以後的生活會產生重大影響。 李傳煒說,如果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一方有證據表明自己遭遇了家庭暴力,只要證據紮實,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給予精神賠償。此外,如果雙方離婚,遭遇家庭暴力的一方可在財產分割上,提出有利於自己的分割請求。 此外,若遭遇家庭暴力,緊急情況下可撥打110報警,受到嚴重傷害或虐待時,要注意蒐集證據,如醫院的診斷證明;向熟人展示傷處,請他們作證;收集物證,如傷害工具等。 (責任編輯:江大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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