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中年失業漢一直棲身於香港機場,其間鎖定“靚女”職員爲目標,不時注視以自娛,令女子感不安報警求助,揭發這名機場住客藏有4本日語兒童色情漫畫,令他成爲首位因藏有非真人的兒童色情漫畫而被律政司檢控的人。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定居機場長達5年的被告薛理文,承認遊蕩和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兩罪。由於《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自03年12月19日生效以來,無人因管有兒童色情漫畫被控,故裁判官蘇文隆要求控方呈交立法原意、普遍的社會價值和其它國家法例等數據,讓法庭參考量刑,遂將案件押後至4月3日,索閱其背景、精神和心理報告始判。蘇官續稱,被告被裁員後成爲流浪者,不排除會判他監禁。其間被告准以保釋,但不得進入香港機場5樓的入境大堂。 案情指出,任職旅行運輸公司接待員的女事主自06年9月起,發現被告經常在她身邊出現,並向她行注目禮,被告有時更會站在機場7樓的離境大堂,一邊望住事主一邊模仿她寫字、託香腮等小動作,但2人從無交談。1年後,事主發覺被告出現的次數增加,開始擔心會受傷害,遂報警求助。 警方在機場發現帶着行李的被告,並搜出4本含有兒童性器官及性交的日語漫畫書、數隻影碟和一條圍巾。被告在警誡下表示“我喜歡在機場四周圍行及見到靚女就看下”,但從無與靚女有身體接觸;他往日本旅行時購入漫畫書,並知道內刊有兒童性器官描劃,因覺得美麗始買來看,但不知違法。 辯方表示,被告與父母關係欠佳,逾20年無見面,他曾任職會所管理近15年,並在公開大學取得社會科學學士學位。03年他去日本旅行時買下涉案4本兒童色情漫畫,由於他覺得畫功維肖維妙,故買來用作收藏,但不常看,強調內容雖露骨,但並非真人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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