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輯)
4258.4萬——2003年至2007年,全國人民法院審結一審、二審、再審刑事、民事、行政和執行等案件4258.4萬件。
338.5萬——五年間,全國人民法院審結一審刑事案件338.5萬件,比上一個五年上升19.61%。
79.19%——全國人民法院五年間審結的刑事案件中,10種犯罪案件位居前十位,分別是:盜竊、故意傷害、搶劫、交通肇事、毒品、強姦、詐騙、搶奪、故意殺人、尋釁滋事,佔全部刑事案件的79.19%。
2214.5萬——五年間,全國人民法院審結一審民事案件2214.5萬件,解決訴訟糾紛標的金額33310億元。
71633——五年間,各級人民法院審結涉及知識產權刑事、民事、行政案件71633件。
47萬——五年間,各級人民法院審結一審行政案件47萬件。其中,前五位分別是:涉及拆遷、房屋登記、規劃等城建方面的案件,涉及土地、林業、礦產等資源的案件,涉及治安、安全的案件,涉及勞動和社會保障的案件,涉及鄉政府和農業的行政案件。
1080萬——五年間,全國人民法院辦結執行案件1080萬件,執行到位標的金額17276億元。
6——最高人民法院五年來注重加強內地與香港、澳門司法交流與合作,簽署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以及仲裁裁決等有關司法協助的文件6件。
26561——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保護香港同胞、澳門同胞的合法權益,五年間審結涉港、涉澳民商事案件26561件,同比上升30.53%。
16130——最高人民法院維護臺灣同胞合法權益,促進兩岸人員往來和經濟文化交流,共審結涉臺民商事案件16130件,同比上升85.27%。
64558——最高人民法院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五年間共審結涉外民商事和海事海商案件64558件,同比上升14.97%。
55681——自2005年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指導地方各級人民法院選任具有廣泛代表性的人民陪審員55681人,參與審理案件121萬件。
53.42%——五年間,全國法院違紀違法的法官被查處的人數逐年下降,其中,利用審判權和執行權貪贓枉法、徇私舞弊的,從2003年的468人下降到2007年的218人,下降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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