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與智利於2006年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於7日正式生效,從此巴拿馬92.5%的產品進入智利市場將享受免稅待遇。 按照計劃,剩餘7.5%的產品將在10年後免除關稅。 巴拿馬和智利的自貿協定經過15輪談判,在2006年中期簽署,並分別於2006年12月和2007年12月由巴拿馬國會和智利議會批准。 按自貿協定的規定,巴拿馬方面未開放大米、咖啡、豬肉、牛肉、雞肉、西紅柿、土豆、洋蔥、白糖、玉米等農產品市場,但這些產品可以自由出口到智利市場。在工業領域,巴拿馬爲自己的紙、紙箱和塑料等敏感產品取得了較長的免稅期。巴拿馬和智利同意,在2010年開始商討金融服務問題,並加強農業資產市場準入方面的合作。 智利是巴拿馬運河在拉丁美洲的最大用戶,也是全球僅次於美國、中國和日本的第四大用戶。 巴拿馬在2002年與中美洲簽署了自貿協定的框架協議,並與美國、哥斯達黎加、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和危地馬拉結束自貿協定的談判或者已經簽署並等待議會批准。 智利目前則與世界上約80個國家簽有自貿協定,其中包括中國。 (責任編輯:曾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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