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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嚴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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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007年檢察人員、檢察官數量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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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007年查處檢察人員違紀違法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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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007年立案偵查職務犯罪嫌疑人分類情況 |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10日上午向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摘要如下:
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各項檢察工作取得新進展,爲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了積極貢獻。
認真履行檢察職責,爲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司法保障
五年來,全國檢察機關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着力服務經濟發展、促進社會和諧。
一是依法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和諧穩定。2003年至2007年,共批准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4232616人,提起公訴4692655人,比前五年分別上升20.5%和32.8%。
━━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2404人,提起公訴2451人。批准逮捕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和故意殺人、放火、爆炸、強姦、綁架、搶劫犯罪嫌疑人906947人,提起公訴931876人。
━━堅決打擊破壞市場經濟秩序和環境資源的犯罪。批准逮捕走私、金融詐騙、偷稅騙稅等犯罪嫌疑人113347人,提起公訴129392人。批准逮捕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非法採礦等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嫌疑人37272人,提起公訴53745人;批准逮捕假冒註冊商標、侵犯著作權等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嫌疑人6339人,提起公訴7448人。
━━認真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堅持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區別對待、注重效果,制定並實施在檢察工作中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意見。對涉嫌犯罪但無逮捕必要的,決定不批准逮捕149007人;對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決定不起訴73529人。
二是依法查辦和積極預防職務犯罪,促進反腐倡廉建設。五年來,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案件179696件209487人;除正在偵查、審查起訴和審判尚未終結的以外,已被判決有罪116627人;2007年有罪判決數與立案數的比率比2003年提高了29.9個百分點。
━━集中力量查辦大案要案。立案偵查貪污受賄十萬元以上、挪用公款百萬元以上案件35255件,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13929人(其中廳局級930人、省部級以上35人)。完善境內外追逃追贓機制,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4547人,追繳贓款贓物244.8億多元。
━━積極參與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立案偵查涉及國家工作人員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19963件,涉案金額34.2億多元。
━━加大反瀆職侵權工作力度。共立案偵查瀆職侵權犯罪案件34973件42010人,其中已被判決有罪的16060人,是前五年的2.3倍。在打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嚴肅查辦爲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101人。立案偵查縱容違法違規生產、不報謊報重大事故等涉嫌犯罪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1193人。
━━深入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加強對職務犯罪原因、特點和規律的分析,針對公共項目和資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檢察建議74238件。
三是強化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維護司法公正。
━━加強刑事訴訟法律監督。對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偵查機關立案94766件;對違法插手民事經濟糾紛等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督促偵查機關撤案18266件。對應當逮捕而未提請逮捕、應當起訴而未移送起訴的,決定追加逮捕63500人、追加起訴42430人;對依法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證據不足的,決定不批准逮捕255931人、不起訴34433人;對偵查活動中濫用強制措施等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50742件次。對認爲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15161件,對刑事審判中的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9251件次。
━━強化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法律監督。加強派駐監管場所檢察室規範化建設,推行與監管場所的信息、監控系統聯網,依法監督糾正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13275人,對不按照規定將罪犯交付執行等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29631件次。
━━積極開展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法律監督。對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訴63662件、再審檢察建議24782件;對裁判正確的,認真做好申訴人的服判息訴工作。
━━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法律監督。開展集中清理糾正超期羈押工作,糾正了一批歷史遺留的超期羈押問題,並在此基礎上建立健全防止和糾正超期羈押長效機制,使偵查、起訴、審判各環節新發生的超期羈押從2003年的24921人次下降到2007年的85人次。
━━嚴肅查處執法和司法不公背後的職務犯罪,立案偵查涉嫌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員17270人。
四是加強控告申訴檢察工作,化解矛盾糾紛。暢通控告申訴渠道,妥善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先後開展五次集中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專項工作,共辦理羣衆來信來訪1507859件次。把不服檢察機關處理決定等涉檢信訪案件作爲重點,注意把執法辦案同化解矛盾相結合,努力從源頭上減少涉檢信訪。2007年不服檢察機關處理決定的信訪5814件,比2003年下降32.5%。
積極推進檢察改革,完善檢察體制和工作機制
貫徹黨的十六大關於司法體制改革的部署,認真抓好中央確定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牽頭的改革任務,制定《關於進一步深化檢察改革的三年實施意見》,積極穩妥地推進檢察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
━━改革和完善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制度。健全了對刑訊逼供等違法行爲的監督機制;規範死刑第二審案件審查和出庭工作,探索死刑複覈監督機制,加強了對辦理死刑案件的法律監督;健全對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同步監督機制,建立監外執行罪犯社區矯正工作監督機制,完善了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的監督制度。
━━規範和完善執法辦案工作機制。開展“規範執法行爲,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有針對性地完善制度規範。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和修改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案件質量標準,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扣押、凍結款物工作規定等50多項規範性文件。
━━改革和完善檢察機關內部制約機制。加強辦理職務犯罪案件的內部制約;建立並推行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制度,加強了人權保障;建立查辦職務犯罪工作備案、審批制度;制定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條例,完善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機制。
━━改革和完善檢察機關接受監督的機制。爲加強對查辦職務犯罪工作的外部監督,從2003年9月起開展了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截至去年底,全國已有86%的檢察院開展試點。人民監督員共對21270件“三類案件”進行了監督,其中不同意辦案部門意見的930件,檢察機關採納543件。
全面加強檢察隊伍建設,提高整體素質和執法水平
堅持把隊伍建設作爲戰略任務常抓不懈,以公正執法爲核心,以專業化爲方向,努力建設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檢察隊伍。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和紀律作風建設。2007年,對檢察人員的控告、舉報比2003年下降37.6%,因違紀違法被查處的檢察人員下降51.2%。其中檢察官利用檢察權貪贓枉法、徇私舞弊的,從2003年的277人下降到2007年的92人,下降66.8%。狠抓領導班子建設。加強隊伍專業化建設,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檢察人員比例從2003年初的39.2%上升爲目前的70.3%,隊伍專業化水平明顯提高。推進基層檢察院建設,緩解了基層工作中的一些突出困難,促進了基層隊伍素質和執法水平的提高。
軍事檢察和鐵路運輸檢察工作取得新的成績,在保障軍隊現代化建設和鐵路改革發展中發揮了積極作用。檢察國際交流和司法協助進一步加強。最高人民檢察院發起成立國際反貪局聯合會,主辦亞歐總檢察長會議,推動建立健全中國與東盟總檢察長會議機制、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檢察機關合作機制,促進了反貪污賄賂和打擊恐怖犯罪等方面的國際司法合作。爲保證準確執行法律,最高人民檢察院加強宏觀指導,制定司法解釋27件。
五年來,檢察機關不斷增強接受人大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的意識,認真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就加強基層檢察院建設、開展法律監督工作、開展規範執法行爲專項整改、完善檢察機關監督機制的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了專項工作報告,並按照審議意見進行了認真整改。積極配合對檢察官法等法律的執法檢查,落實人大的決議和要求。對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提出的274件建議和提案,最高人民檢察院均在規定期限內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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