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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麗娟告知名媒體索賠30萬
此案昨日在越秀法院開庭,母女稱下一步要告劉德華
去年3月26日,甘肅追星女楊麗娟的父親為圓女兒的追星夢,在香港跳海自殺,引起輿論一片嘩然。時隔近一年,原本漸漸淡出人們視線的楊麗娟,突然通過律師狀告南方某報,稱其2007年4月12日《你不懂得我傷悲》一文嚴重侵權,要求南方某報恢復其名譽、消除影響並賠禮道歉,同時索賠30萬。昨日,楊麗娟出現在廣州市越秀區法院的門口,由於案件涉及隱私,法院選擇了不公開審理。
歷數侵權處
『楊麗娟已經十多天沒換衣服了,也沒洗過澡,她脫掉黑紅色的皮鞋,坐在床沿上,低頭摳著腳趾……』
記者了解到此案共有三份起訴書,其中兩份的原告分別是楊麗娟本人和楊母陶菊英,第三份則是楊麗娟為其已故的父親起訴的。記者看到楊麗娟在訴狀上稱,2007年4月12日的南方某報第10版以《你不懂得我傷悲》為題報道了揚麗娟事件。『這篇文章完全置我的隱私與名譽不顧,嚴重侵害了我的隱私權、名譽權。』
楊麗娟在訴狀中歷數了文章的侵權之處。楊麗娟說在文章開始:『楊麗娟已經十多天沒換衣服了,也沒洗過澡,她脫掉黑紅色的皮鞋,坐在床沿上,低頭摳著腳趾……』她在訴狀中反駁道:『這是在寫小說嗎?不是;是在為我們甘肅缺水的老百姓招攬關注的目光嗎?也不是;被告就這樣把我的形象寫到了他們的報紙上,想告訴大家什麼呢?』楊麗娟說還有一處:『「阿乾鎮出了楊麗娟這樣的怪人,一點也不出奇」。邴哲說,他是蘭州的一名警察,用業餘時間去阿乾鎮拍攝吉隆坡,已經拍了兩年。「不出奇」的原因是,生活在這裡的人在外人看來格外「脆弱、敏感、絕望」。』楊麗娟反駁道:『這是日本的驚悚小說嗎?是在描寫一個江洋大盜嗎?』
楊麗娟在起訴書的最後寫道:文章通篇就沒把她當一個活著的有感情的有血有肉的人對待,更沒有尊重人權的意識,嚴重侵害了她的精神健康,她要求被告為其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楊母在訴狀上稱:『看了文章的人都認為我是一個虛榮、亂花錢、男女關系很亂的人,對丈夫很霸道,問題是文章為什麼要這樣寫?』
記者計算了一下,三份訴狀合計索賠精神損失費30萬元,楊麗娟一家還要求該報的母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現身法庭外
『這次官司我們應該會贏,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昨日楊麗娟出人意料地出現在越秀區法院,她身著黑色西服、藍色牛仔褲。面對閃光燈,楊麗娟顯得很平靜,她跟著律師快速走出法院,在回答問題時楊麗娟說:『這次官司我們應該會贏,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楊麗娟的代理律師李天天則拒絕了記者的采訪。
由於腿腳不便,拄著拐杖的楊母身著藍色針織衫。
楊母說:『第一次看到報道時都快瘋掉了,別人看我們的眼光也不一樣了,對方還說沒有給我們造成傷害,是復述事實,讓觀眾們去評論。』被問到當時為何接受采訪時,楊母說:『南方某報的記者來找我們母女,對我們表示同情並想采訪,我們就同意了,可是報道的內容不屬實。』楊母認為南方某報所報道的事有些是捏造的,特別是關於他們夫妻關系和母女關系的描寫。『這是故意挑撥。以前我們有一個完美的家庭,和女兒的關系很好。』
下一步告華仔
『她很聰明,智商很高,最後卻成了悲劇人物。』而她們將悲劇產生的部分原因歸結到了劉德華的身上。
說起母女倆現在的生活狀況,楊母說她和楊麗娟都沒工作,每月只有230元的低保,楊麗娟有180元的低保費。她們現在住在租來的房子裡,每月100元租金。被問及為何1年多了纔來打官司時,楊母說:『她爸爸去世後,有很多事情。去年11月、12月去北京上訪了兩次,還打出了口號「還我丈夫公正,還我女兒清白」。楊母還表示她們一直都有好心人資助,這次來廣州是坐臥鋪過來的。被問及打官司所需費用和一些經濟問題時,楊母有些回避,只說:『為了這件事(打官司)我們會堅持下去。』
經歷了家庭巨變之後,楊母似乎並沒有認為女兒的做法有任何問題。她表示曾經有媒體幫她們找了兩次心理醫生,但都被她們拒絕。她認為女兒當初追劉德華是一個美好的願望,『她很聰明,智商很高,最後卻成了悲劇人物。』而她們將悲劇產生的部分原因歸結到了劉德華的身上。『劉德華(2006年)讓經紀人對媒體說楊麗娟不忠不孝,她爸爸纔跳江的!這個事件一開頭就是劉德華一手造成的。楊母透露下一步她們會在廣州告劉德華,『要求他對楊麗娟造成損害的事賠禮道歉。』
此案還將再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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