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二日電(記者於晶波)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十二日發佈的二00八年法治藍皮書《中國法治發展報告》指出,中國死刑覈准制度改革已基本完成。當務之急,是應儘可能在現行法律框架之內,兼顧公平與效率,對死刑覈准程序加以完善。 近年來,檢察機關一直將加強對死刑複覈程序的法律監督作爲其司法改革的重點,而在學術界,要求檢察機關介入死刑複覈程序監督的呼聲亦日趨加溫。在今日發佈的藍皮書中,撰寫者則表示,在當前法律框架和司法體制下,無論從法律依據,抑或從合理性與可行性的角度審視,檢察機關均不宜介入司法程序。 藍皮書同時表示,如何防止新的司法不平衡,保證法律統一適用亦是目前亟待解決的問題。法學專家在藍皮書中指出,目前仍有必要採取措施統一死刑的使用標準。 此外,在藍皮書的撰寫者看來,制定完善的證據制度、執行嚴格的證據標準,對於防止冤殺、錯殺亦具重要意義。而建立刑事被害人國家救助制度,在被告人無力賠償被害人損失的情況下,由國家對被害人及其家屬給予適當補償,亦對嚴格控制死刑和維護社會穩定具有特別意義。 去年一月一日起,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統一行使死刑案件覈准權,此舉被視爲中國司法體制的一項重大改革,但部分法學專家認爲,死刑複覈程序尚需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仍須進行修改或調整。(本文來源:中新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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