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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圖片:吳英 |
新華社記者13日從浙江省東陽市法院獲悉,該法院已於日前正式受理了轟動一時的“億萬富姐”吳英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犯罪一案,同時被起訴的還有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色公司)和林衛平等7人。
出生於1981年的被告人吳英是本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檢察機關指控稱:本色公司於2006年4月13日成立,下屬有浙江本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子公司。公司成立至2007年2月,其法定代表人吳英在不具備吸收公衆存款業務資格情況下采取書面或口頭承諾還本付息的方式,以借款、投資、資金週轉等名義,在浙江的義烏、東陽、寧波等地向不特定對象變相吸收資金共計7.2億餘元。在公司成立前,2004年9月至2006年4月12日,被告人吳英以相同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共計1.27億餘元。被告單位和被告人吳英將非法吸收的存款用於償還本金、支付利息、公司的經營與管理、個人使用等,到案發時尚有5.3億餘元本金沒有歸還。
另據瞭解,2004年至2007年期間,被告人林衛平、楊衛陵、楊衛江、楊志昂分別非法吸收公衆存款達86515萬元、16567萬元、7060萬元、6635萬元,並高息放貸給本色公司、吳英及他人使用。被告人徐玉蘭、駱華梅、楊軍則介紹、參與協助本色公司和吳英非法吸收公衆存款達數億元。
吳英一系列反常、高調的“借款”行爲,早就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去年初,當地司法部門對此立案調查;去年3月,吳英等人被依法逮捕。此案目前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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