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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吃“福壽螺”患上管圓線蟲病,第一個將蜀國演義餐廳告上法庭的消費者楊仿仿,今天拿到了一審結果。因爲案情相對複雜,楊仿仿這個第一個起訴蜀國演義的人,卻是最後一個拿到判決書的。上午,朝陽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蜀國演義餐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被判賠償楊仿仿11.8萬餘元,其中包括8000元的精神損失費。 儘管開庭時,楊仿仿出示了多張2006年6月23日他在蜀國演義勁鬆店就餐時拍攝的照片,他的朋友也專程從高雄趕來爲他作證,但由於他無法拿出就餐發票或其他憑證,蜀國演義公司仍然對他是否曾在蜀國演義就餐以及染病原因提出了質疑。開庭時,蜀國演義一方提出,楊仿仿並不在北京市衛生局公佈的受害者名單之中,而且楊仿仿居住的廣東地區是廣州管圓線蟲病的發源地,不能排除他在廣東感染此病的可能性。 上午,朝陽法院判決認爲,雖然楊仿仿未提供就餐發票這一直接證據,導致本案在事實認定上有一定困難。但是在充分考慮目前我國消費者就餐後並不都向餐廳索取發票,餐廳也不主動向消費者提供發票的就餐消費習慣的前提下,楊仿仿已經儘可能地提供了相應的證據,履行了舉證義務。因此,法院綜合認定,楊仿仿在蜀國演義餐廳就餐導致其感染“廣州管圓線蟲病”的事實成立。 宣判後,蜀國演義的代理律師之一苗運平表示,整個事件前後,涉及福壽螺事件的患者有160多位。蜀國演義面臨了前所未有的壓力,接受行政處罰50餘萬,造成的經濟損失達到2000餘萬。在此期間,絕大多數患者和蜀國演義達成了和解,包括20多個不能提供就餐發票的患者也獲得了公司的認可。“之所以楊仿仿的案子例外,是因爲他們認爲楊仿仿在證據上確實存在可疑之處,而且雙方交涉過程中對於賠償數額的分歧過大。”但苗運平表示,他們會尊重法院判決,目前並不打算上訴。 蜀國演義公司的行政總監左女士告訴記者,因受此事件的影響,導致客流量下降,本案中涉及的蜀國演義勁鬆店因存在經營問題,將於明天暫時停業,進行調整。其他店照常營業。 另外記者還了解到,由於中消協法律顧問邱寶昌在這場官司中擔任了蜀國演義的代理律師,因此訴訟期間被楊仿仿在博客中罵爲“道德敗壞”“違反職業道德操守”“掛羊頭賣狗肉”等等,因而又引發了一場名譽權官司。 楊仿仿認爲,邱寶昌作爲中消協法律顧問和北京市律協消費維權委員會主任,在福壽螺患者起訴蜀國演義酒樓的案件中,爲蜀國演義代理案件違反了職業操守。但邱寶昌表示,他是以一名專業律師的身份代理此案,並不是以中消協法律顧問等公益身份接受聘請,作爲律師他這樣做並沒有違反任何法律。邱寶昌認爲,不管對什麼事情有不滿都應通過正當途徑解決,而不應該在網上罵人。 今年1月,市一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爲楊仿仿在網上攻擊邱寶昌的言論構成侵權,要求其賠禮道歉並賠償邱寶昌精神損失費2萬元。據悉,楊仿仿不服上訴後,昨天邱寶昌已經領到了終審維持原判的判決。 (責任編輯:江大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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