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王兆星接受中外記者集體採訪。當本報記者向他問及“許霆案”時,他坦承,從銀行的角度,確實有進一步加強科技風險管理的必要。
“許霆案”中,銀行究竟有沒有責任或者值得反思和改進的地方?對此,王兆星副主席表示,他也關注“許霆案”,但事先申明“從銀行方面獲得的信息和從外界獲得的信息很不對稱。這件事情已經涉及到法律案件,涉及到調查取證以及最後審判的問題。所以我這裏的話不能作爲案件證據的信息”。
雖然不能明確表態,但王兆星仍強調,從銀行的角度,確實有進一步加強科技風險管理方面的必要。據其稱,最近銀監會專門發出指引,要求各商業銀行高度重視信息科技風險,“因爲現在的管理、信息、網絡都是高度科技化、信息化,網絡發生問題,直接會影響到業務的連續性,甚至會影響到銀行的安全。所以我們把信息科技的監管納入到全面的風險監管當中,我們也實施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測,來督促商業銀行完善、提升信息科技水平,確保安全高效”。
王兆星坦承,除了“許霆案”,還有其他案件發生,這也反映了信息科技風險的管理任務更加緊迫,奧運會期間也更加需要信息科技方面的安全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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