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明報》報道,舊金山聯邦移民局3月14日替來自20個國家的移民孩童,進行入籍宣誓儀式。只要移民的父母其中一方正式入籍後,18歲以下的孩童就可申請入籍。當天共有50位符合上述資格者宣誓成爲美國公民。 根據2000年孩童移民法案,凡是小於18歲的移民孩童,只要在父母其中一方正式入籍爲美國公民後,便無須經過任何公民考試,可以自動成爲美國公民。但父母也唯有替子女申請公民證,纔可讓子女正式享有公民權並申請美國護照。 舊金山移民分局發言人林莎朗表示,小於18歲移民孩童的父母,在入籍後就應替子女遞交N-600入籍申請表格,處理時間約爲5個月。林莎朗說:“入籍證明書對於將來某些特定申請將會更方便。像是子女上大學後,在申請獎學金或是助學貸款時,唯有入籍證明書,纔可幫助他們享有其它美國公民子女的同等權利。” 申請入籍的孩童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第一,父母其中一方正式入籍爲美國公民;第二,申請年齡必須小於18歲;第三,孩童必須住在美國國土,而孩童父母必須爲合法及心理健康正常;第四,孩童必須擁有永久居留證;第五,領養的孩童必須符合領養移民法的情況下,纔可申請。 當天宣誓入籍的未成年人士共有50位,分別來自20多個不同國家,大部分來自菲律賓、中國及墨西哥,也有來自越南、阿富汗、加拿大、南韓、泰國、瑞士等地。 (責任編輯:趙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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