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羣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這點我在這裏不想再論說和證明了 。一直到二戰結束爲止,南沙羣島是中國領土這一提法都是沒有任何國家提出異議的,但是到了本世紀七十年代以來,南沙羣島問題逐漸尖銳和複雜化。一方面是由於南沙羣島豐富的石油和其它的資源的被發現及重要的戰略地位凸現。同時也是因爲到了七十年代以後,隨着世界經濟的飛躍發展,各國對於石油等資源的需求大量增大。這樣,南海這個被探明其石油儲量不亞於波斯灣的地方立刻引起了各國的注意。 冷戰結束以後,隨着亞太形勢和安全的變化,南沙羣島問題進一步突出和複雜化。而南沙羣島的問題根本和實質是中國和東南亞國家關係問題。70年代以來,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和文萊都對南沙羣島提出了領土要求。並先後都佔領了一些羣島或者島礁。有的大舉開採石油和天然氣。中國與東南亞國家關係複雜化和尖銳化。 目前,南沙羣島的複雜性表現在幾個方面。 首先,東南亞整體一致性的因素存在 。 東南亞是中國周邊國家中。應該重點發展的友好對象。可是南沙羣島問題成爲中國發展同東南亞各國的潛在問題。更爲嚴重的是,現在東南亞各國建立了統一的東盟,用一個聲音在國際舞臺上說話 。在南沙羣島問題上,東盟十國協調立場,一致要求以整體的立場來和中國商談南沙羣島問題。這樣的話。對於中國很不利。 而且冷戰結束以後,由於受到西方宣傳的“中國威脅論“的影響,東盟明顯的加大了對中國的戒備和防範。東盟加強了區域內的軍事、政治、經濟合作。尤其在有爭議的地區加強軍事存在的行動日益強化。東盟各國加強了沿南海的海空軍事基地和戰場建設 ,突出了加強海空軍聯合軍事演習。同時東盟各國 改變了前幾年的排美傾向。開始重新加強了同西方尤其是美國的軍事合作。加強了與其軍方高級將領的互訪,並同美國舉行了多次大規模的軍事聯合演習。馬來西亞還爲美國軍隊重新提供了海軍和空軍基地。並大量從美國購買軍火。東南亞金融危機以後 ,美國又進一步加大了對東盟的經濟控制。 東盟不但加強南沙羣島軍事化並積極爲南海問題做軍事準備。東盟還力圖使得南海問題國際化,1994年東盟公開宣佈“今後東盟成員對外將以集體名義而不以雙邊名義接受談判“。同年底。又強調”美軍在亞洲的存在是必要的“,充分表明了東盟在南沙羣島問題上行動趨向一致,並使南沙問題國際化。 其次,臺灣因素的存在。 由於大陸和臺灣沒有統一,這樣就給南沙問題不可避免的帶來了臺灣問題的影響。由於臺灣距離南沙羣島比較近,很多島嶼是有臺灣代表中國佔領的。但是,臺灣爲了爭取和擴展“生存空間”,把東盟當作其實現其生存空間的重點。除了在經濟上加強與東盟的聯繫和合作“以經促政”以外。還在南沙問題上大做文章,採取兩面手段,以討好南亞國家。企圖與東南亞國家聯手,達到利用東盟控制中國的目的。所以,臺灣除了象徵性的宣稱對臺灣擁有主權以外,既不增加在南沙的軍事力量,還取消了派軍艦去南沙巡邏的計劃。同時,臺灣利用東盟對中國崛起和強大的恐懼,企圖與東盟國家建立安全合作關係。積極響應東盟國家構築亞太安全框架的設想,希望把臺灣總的納入東南亞多邊安全合作框架 ,以達到 以多邊國際安全合作來保障臺在東南亞的政治和經濟利益,加強與東盟的軍事合作。而東盟卻把臺灣作爲牽制中國在南沙問題的主權要求和抵制中國逐漸強大的一張牌。並利用大陸與臺灣的矛盾在南沙問題上大做文章,從中漁利。 第三,美日因素的 存在 。 由於南海地區豐富的資源尤其是石油資源,以及南海地處重要的戰略地位,是美日石油運輸線的必經之地。另外 ,冷戰後,美國出於對中國崛起的遏制和牽制的需要,以及繼續保持在亞太地區的影響和稱霸的需要,積極插手南海問題,挑撥東盟和中國關係以達到使東盟繼續依賴美國的目的。爲美國在東南亞的存在尋找藉口 。同時,日本也爲了在亞洲佔領導地位,把發展同東盟的關係放在重要的地位。力圖以東盟爲突破口,把投資和外交重心向亞太 地區作戰略轉移。所以,美日都利用東盟來牽制和制約中國,而南海問題就成爲美日插手的最好突破口和切入點。而東盟也正好實行“以大制大”的大國平衡政策。必然在安全和南海問題上打“美國牌”和“日本牌”。所以形成東盟和美日在南海問題上的默切和配合。 第四,國際法的因素存在。 由於,國際法的內在的矛盾,各國尤其是東盟各國往往藉此來爲其在南海問題上的 要求提供依據。東盟根據沿海大陸架的國際法的有關規定和沿海200裏經濟專屬區的國際文件來爲其佔有南海提供合法依據。有關東盟各國基本上都單方面根據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制度劃定了 範圍,基本上覆蓋了整個南海。1995年,東盟甚至提出了《東南亞無核武器區條約》,劃定東南亞無核區的地理範圍。但是這個範圍除了東南亞國家的領土以外,還包括東南亞各國主張的經濟專屬區和大陸架。實際上,通過無核區來達到佔有南海的目的。體現了東盟各國的強烈的海權意識和在南海擴張的意圖。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知道,目前南海問題是個很複雜的問題。涉及到各個方面 ,處理不當將對中國的整個國際環境產生深刻的不利影響。如何審慎處理南海問題成爲當前中國外交的難點和重點。 對此,我認爲應該在處理南海問題上遵循幾個重要的基本原則。: 第一,堅持國家利益爲主的利益驅動原則 我國是亞太地區的大國,隨着我國與亞太地區經濟依存度不斷提高,我國的國家利益早已躍出本國的領土範圍,而與整個亞太地區的發展緊密聯繫在一起。然而,當我國國家利益與地區內一部分國家利益發生矛盾時,就產生了國家利益與地區安全利益矛盾或對立的現象。這必然要求我們將國家利益作爲我國處理與亞太國家關係和地區安全的最高準則。在此前提下,根據對我國利益的大與小、現實與潛在、近期與遠期確定我國對其參與或抵制、積極或消極、支持或反對態度。我們決不應單純爲照顧地區的利益而無條件地犧牲自身的利益,也決不因地區某個國家或某些國家的壓力而改變我國維護自身利益的初衷。 第二,堅持“剛性”與“彈性”相統一的主權至上原則 國家主權是我國家利益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性質上是不可動搖和不可侵犯的,具有明顯的“剛性”。但在處理與解決涉及國家主權問題時,爲了實現目的而在方式或手段上保持一定迴旋餘地,即體現爲具有一定“彈性”。這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需的。任何涉及國家主權與安全利益的問題往往都是性質上的“剛性”和處理手段上的“彈性”的辯證統一。國家主權利益本身的“剛性”和維護國家主權在手段上體現的“彈性”,是由國家的實力、發展狀況、自然地理狀況、外部環境等要素決定的,不同國家、不同發展階段和不同綜合國力情況下國家主權的“剛性”程度是不同的,並導致解決涉及國家主權問題時方式與手段選擇上“彈性”的相對變化。國家主權的這種特點要求我國在處理涉及主權的安全事務中,既要有堅定的原則性,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利益,同時又要掌握一定的靈活性,儘量利用“彈性”區域,化解矛盾,以達維護國家主權之目的。爲此,一是,必須將國家主權作爲國家安全的基本標誌。國家主權是我國處理地區安全問題中帶有“剛性”的問題,原則上是不可動搖的,是我國處理亞太安全問題的基點,在這一問題上沒有更改與妥協的餘地。二是,在具體事務的處理上,爲求得一定的進展,可以採取特定時期特定的解決辦法,如暫時的“擱置”。三是,手段上的靈活性並不等於原則上的改變和轉移。關於主權問題上的暫時擱置並不意味放棄。擱置主權問題爭議的前提是主權歸我,目的是爲了暫時繞過難點,發展經濟,併爲最終實現國家主權的保持創造條件。 第三,堅持互爲作用的經濟推動原則。經濟發展是亞太地區當前的主流,也是促進亞太地區安全的重要條件和動力。目前,隨着世界多極化與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出現了經濟問題政治化、政治問題經濟化的傾向。一方面說明經濟問題層次和影響力提高,另一方面也爲我國在處理地區安全領域的事務時提供了新的思路。一是,可以經濟問題爲切入點,求同存異,推動安全問題的解決。如對我國南海爭端問題,先從共同開發着手,發展海區經濟,以後再討論敏感的主權問題,避免地區爭端的加劇和矛盾升級。二是,將安全問題部分地轉化爲經濟問題。如在處理海峽兩岸統一問題和中印邊境矛盾導致的安全問題時,在可能的情況下,以經濟爲手段,加強經濟交流與往來,逐步提高貿易額,最終以經濟依存度的提高降低局部地區的敵對威脅度。對此,我國在中越邊境已取得十分成功和有益的經驗。三是,使發展經濟成爲地區安全的主導。保障安全是發展經濟的前提,發展經濟又是保障安全的目標。二者相輔相成,互爲條件。我國在謀求地區安全時,可更多地強調發展經濟,以發展求和平,以經濟促安全。 第四,堅持可靠穩妥的循序漸進原則。這是因爲上說提出的南沙羣島問題的複雜性 決定的,其中涉及到有關國家間重大的利益、戰略和政策的調整和協調。漸進並不等於等待和觀望。在方式上,可採取旁敲側擊的方式開始。通過推動軍事和安全的信任和合作來化解和淡化南沙問題,國際政治與安全安全對話機制是關鍵性的一步。爲達到這個目的,首先應使各國在軍事增長、防務安排和領土紛爭等問題上達成一致意見。在此前提下逐步爭取在軍事情報交流、建立信任措施、增加軍事透明度等方面不斷獲得進展。 如何建立 東盟各國與中國的信任和安全合作是當前解決和化解南沙問題的關鍵,爲此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着手 : 一是參與建立信任措施。建立信任措施最初是在冷戰時期的歐洲所形成的一套程序。其理論是建立在這樣一種基礎之上,即:衝突的主要風險並非來自無緣無故的侵略,而是來自於危機升級失控,從而驅使雙方捲入互不情願的戰爭之中。其目的在於降低超級大國之間發生軍事衝突的可能性。這套程序包括:預先通報重大軍事演習、限制軍事演習規模和提高部隊結構“透明度”。冷戰結束後,美國將這套措施引入到處理亞太安全事務中來,並大加提倡。從地區安全及對國家安全影響的角度看,建立信任措施有助於化解危機、減少矛盾,是維護亞太地區安全的一種有效途徑。但信任措施的建立,首先,應是從相互尊重主權和不干涉內政爲基礎;其次,應從雙邊合作入手,按照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方式進行;其三,參與建立信任措施應是自願的、非強迫的;其四,建立信任措施應是軍事主導性的,而不應是政治措施。近年來,我國重視並積極推動建立信任措施。我國已與有關鄰國達成了一些邊境地區建立信任措施和邊境裁軍協定,這是中國致力於國家關係的發展與地區和平穩定的重要舉措。這些協定反映了中國所積極倡導的新型安全觀念,在與東盟各國關係上盡力建立各種 信任措施。它包括:相互同等安全;通過建立相互信任和對話合作謀求安全,安全合作不干涉別國內政、不針對第三國;軍事力量不得威脅或損害他國的安全與穩定;實行和堅持防禦性國防政策;在雙邊基礎上,在邊境和爭議地區採取適宜的信任措施;軍事力量友好交往等。在東盟地區論壇範圍內中國已就建立信任措施問題做了大量工作,並取得十分顯著的成效。一是,提出了一系列建設性的建議和主張,如倡導軍事醫學、軍事法學和軍轉民多邊合作,鼓勵高層軍事互訪、軍艦互訪和人員交流,支持搶險救災合作以及海上航行安全、海洋合作等。二是,中國定期向論壇提交國防政策聲明和其他相關文件。三是,中國與美國、俄羅斯、日本、法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就共同關心的問題開展了不同形式的安全或防務磋商。四是,中國國防部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官員及學者,日益廣泛和深入地參與關於亞太安全的各類研討和相關活動,增進了中國與有關國家間的瞭解與信任,體現了中國維護亞太持久和平的積極意願和努力。特別值得注意的是,1996年以來,中國與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簽署了《關於在邊境地區加強軍事領域信任的協定》,與印度簽署了《關於在邊境實際控制線地區軍事領域建立信任措施的協定》,與俄羅斯簽署了《關於預防危險軍事活動的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和俄羅斯聯邦總統關於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和互不將戰略核武器瞄準對方的聯合聲明》,與美國共同宣佈不將各自控制下的戰略核武器瞄準對方,並與俄、美建立了國家元首間直通保密電話聯繫。中國還於1996年在北京與菲律賓聯合承辦了建立信任措施會議,其間邀請各國代表參觀了中國軍事單位和軍事表演,會議取得了圓滿成功。爲了進一步增進亞太國家間的相互信任,降低軍事威脅程度,提高地區安全度,在建立信任措施方面我國還可進一步強調:(1)各國國防力量應以自衛爲目標,把軍備控制在防禦水平內;(2)地區內主要軍事國家帶頭裁軍,並首先削減進攻性戰略武器;(3)努力使各國的國防力量與其國家規模相等,逐漸改變亞太地區軍事力量不平衡的現狀;(4)在覈問題上,地區內核國家承諾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無核國家承諾不發展核武器,並提倡和支持地區內無核區的建立;(5)各國減少向亞太敏感地區的武器出口。 值得注意的是信任措施的建立不但涉及到中國與東盟各國之間的關係,還應該涉及到中國與周邊國家和美日大國的信任措施,因爲,南沙問題不僅僅是中國與東盟的關係還涉及到中國與美日大國的關係。而且中國在其他周邊的信任措施的建立成功與否也對中國與東盟的信任措施的 建立提供了參考了效仿。 二是廣泛對話與交流。冷戰後,隨着安全觀念的改變,用對話代替對抗成爲地區乃至世界處理安全事務的主要方式,這也是我國所倡導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本精神的體現。支持在平等參與、協商一致、求同存異、循序漸進基礎上,開展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地區安全對話與交流是我國的一貫立場。爲推動地區安全事務,我國已參加了帶有官方性質的歷屆東盟地區論壇外長會議和高官會,中國外交與國防代表參加了論壇框架內的各種對話與交流活動,如研討建立信任措施、維和、海上搜救、搶險救災、預防性外交、不擴散、安全指導原則等各類官方和非官方會議。並支持專家學者出席東盟地區論壇、亞洲相互協作與建立信任措施會議、亞太安全合作理事會和東北亞合作對話會等活動,強調通過這些政府和民間討論安全問題的渠道,增進各國相互瞭解與信任,促進地區和平與穩定。 三是適度參與預防性外交。預防性外交是發揮外交工作的預見性與主動性、根據地區安全發展的需要、預設計劃、預做工作、主動影響國際安全秩序發展趨向的重要手段。近年來,正在醞釀的“東北亞安全機制”及“南亞安全論壇”等均含有預防性外交性質。對於南沙問題主要是研究與加強危機控制。危機控制是60年代兩大軍事集團嚴重對峙的情況下爲避免危機升級並引發大規模戰爭而出現的一種理論,並逐步形成在不使用武力或遏制使用武力的情況下,通過雙方都能接受的談判方式、協商方式或其他方式避免矛盾激化、防止衝突升級,從而維護國家、地區乃至世界的和平與穩定的一種機制。從國際安全和地區安全的大系統看,危機是一種改變或破壞系統平穩狀態的現象,是一個具有長遠影響的矛盾激化過程,是利益衝突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結果。當有關國家的重要利益受到威脅,危機爆發;而當危機處置不力或不當,嚴重的對抗形勢可能因失控而導致暴力衝突和戰爭升級,從而迫使決策者必須作出新的戰略決斷,以戰爭行動結束危機。南沙問題雖然目前沒有可能爆發大規模的衝突和戰爭的可能性,但是鑑於問題的複雜性,隨着時間的發展許多不可知因素增多,爆發偶然性的衝突的可能性增大。這就對危機控制理論的需求正在提高,有必要逐步加大這方面的研究力度。 五是有選擇、有限度地增加軍事透明度。 增加軍事透明度是增加信任措施的內容之一,也是減少疑慮,以避免導致錯誤判斷與衝突的重要手段。它的實施是建立在一個國家的意圖可在較短時間內明顯改變,而軍事能力必須經過較長期的準備的假定之上。其前提是相信其潛在敵手在沒有進行明顯準備的情況下不具備向其發動大規模進攻的能力。它的實施對增加信任、減少猜疑有一定的積極作用。但事實上,軍事聯盟成員國之間的透明度、軍事聯盟成員與非結盟國家之間的透明度、非結盟國家之間的透明度不應該也不可能是一樣的。另外,軍事力量強大的國家對其他國家增加透明度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強威懾效果。而軍事實力稍弱的國家則不希望將其軍事實力的底牌亮出來。在這方面,我國可進一步研究的課題有:(1)逐步加大與地區內各國軍方間的接觸(包括軍事代表團的互訪、對軍事演習預先通報、戰略觀念介紹、軍事思想和部隊編制信息分享及對軍事設施的實際視察);(2)定期發表《國防白皮書》等。由於亞太地區存在軍事聯盟,使防務實力在實際上出現很大懸殊,因而提出要求按照同一標準增加透明度,發表同一格式的《國防白皮書》是不現實的。 六是建立穩定的大國關係。保持南沙問題的安全與穩定,就需要重視協調好地區內大國的關係。大國關係是南沙問題的重要支撐,也是我國在該地區發展與前進必須面對和審慎處理的重要國際關係。南沙問題涉及到的大國關係主要體現在中美日以及東盟之間。近幾年印度的影響也逐步加大。只要這幾大力量不出現大的力量失衡,也就是說各大國間不發生嚴重的利益摩擦和衝突,南沙安全形勢就不會出現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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