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麗斯與學校籤免責協議 時報關於廣州女孩黃麗斯患紅斑狼瘡遭勸退的報道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33條規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和《教育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應有平等受教育的機會”,類似黃麗斯等可以勝任大學學習的紅斑狼瘡病人也是國家公民,應有平等享受高等教育的權利,若被拒之大學門外,違背《憲法》和《教育法》精神,有失社會公平。 他表示,《意見》在具體執行過程中缺少科學嚴謹的方法和步驟,對嚴重風溼性疾病(包括紅斑狼瘡)沒有明確界定,而實際操作中,輕度和中度的概念也不清楚,缺乏操作規範和細則,導致一些輕度風溼性疾病患者也無法圓大學夢。據悉,一些醫學專家和患者長期呼籲解決這個問題,但至今無果而終。 (責任編輯:江大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