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天津頻道3月19日電丈夫患了前列腺炎,妻子想起訴離婚。日前一審法院審理了一起80後離婚的案件。 小馬和小文都是80後,兩人2006年經人介紹相識後,於2007年登記結婚。婚後初期,兩人感情較好,但“因爲小馬有前列腺炎,導致夫妻生活不和諧,所以感情破裂。”小文說。 由於發生了衝突,新婚半年後,小文就搬回孃家居住,兩人一直分居至今。日前,小文將小馬告上法庭,要求判令雙方離婚,依法分割財產;並要求小馬一次性支付生活補助費1萬元。 對此小馬錶示前列腺炎可以治好,所以不同意離婚。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爲,小馬和小文是自主婚姻,具有一定的婚姻基礎,雙方在婚後雖然發生爭吵,但是屬於家庭生活中的正常現象。 另外雙方應當正確對待小馬所患的疾病,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進行治療。小文請求離婚的主張,不具備法律規定的認定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的條件,所以,法院不予以支持。 主審法官認爲雙方應明確彼此對家庭應盡的責任與義務,相互理解,共同創造和諧穩定的婚姻家庭關係。(李國惠麗研) (來源:新華網天津頻道) (責任編輯:黃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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