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手與老闆謀“虎皮” 晚報訊犯罪嫌疑人李傑,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將瀕危野生動物製品雲豹皮(雲豹屬於國家一級保護動物)一張賣給他人謀利,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近日,虹口檢察院以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將犯罪嫌疑人李傑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李傑,山東人,是一名水手,在跑船至孟加拉國時,他以一百餘美元買下一張疑似虎皮的動物製品,並非法將這張“虎皮”帶回國。2007年8月至9月間,李傑開始尋找“虎皮”買家,經人介紹,他認識了“黃牛”餘某,餘某答應幫李傑找買家。2007年12月底,餘某告訴李傑,某香港老闆欲購買“虎皮”,讓其攜帶“虎皮”來上海交易。 2008年1月4日,李傑依約定攜帶“虎皮”來到上海,在上海市高陽路某賓館開了房間,方便祕密交易“虎皮”。當日上午9時左右,餘某陪同某老闆來到李傑所開的房間,雙方對“虎皮”進行了驗貨。經過一番討價還價,雙方以9萬元人民幣成交。 當該老闆將錢款付清,欲拿貨離開時,被聞訊趕來的公安民警人贓並獲。經專業部門鑑定,該皮張爲食肉目貓科雲豹屬的雲豹(Neofelisnebulosa)的皮。(通訊員方丹記者李勝南) (責任編輯:張慶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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