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因東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發現其存在中行哈爾濱河鬆街支行的近3億元鉅款不知去向,從而牽出中行哈爾濱河鬆街支行原行長高山攜數億鉅款外逃加拿大的驚天大案。 其後,東北高速原董事長張曉光因收受賄賂被判死緩,中行哈爾濱河鬆街支行丟失鉅款一案變得撲朔迷離,2005年1月,東北高速將中行哈爾濱河鬆街支行起訴至法院。 中行哈爾濱河鬆街支行丟失的鉅款究竟該由誰來承擔?昨晚記者獲得消息,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3月17日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中國銀行哈爾濱河鬆街支行10日內,賠付東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存款2.93億餘元人民幣及利息。這意味着,東北高速近3億元鉅款失而復得。 存款丟失 東北高速起訴銀行 據東北高速內部人士透露,2002年10月、2004年3月公司分別依法在中行哈爾濱河鬆街支行開立兩個一般銀行賬戶。截至2004年12月30日,公司在中行哈爾濱河鬆街支行兩個賬戶中應有存款2.93億餘元人民幣。但2005年1月4日,公司要求付款時,中行哈爾濱河鬆街支行告知存款餘額爲7.31萬元,並以款項被其行長高山騙取爲由拒絕付款,2.93億餘元鉅款去向不明。 東北高速隨即採取行動,在多次索要未果的情況下,於2005年1月向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請求確認被告侵佔原告存款的行爲構成侵權;判令被告立即返還原告在被告處的存款及利息。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管轄,此案最終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受理。 庭上交鋒 丟失鉅款由誰來負責? 東北高速 銀行違約侵害合法財產權 在訴訟主張中,東北高速認爲該公司賬戶在已經被人民法院查封的情況下,河鬆街支行未取得公司和司法機關的同意,擅自將賬戶中的存款轉移至他處,已構成對東北高速合法財產權的侵害。同時,河鬆街支行爲國家依法設立的商業金融機構,理應遵守國家有關法規,支付客戶的存款,保證客戶存款的安全,而河鬆街支行拒不付款的行爲已經構成了違約。法庭質證時,東北高速出具了當時將資金轉入兩個賬戶時的票據、法院凍結通知書及對賬單等9組證據。 河鬆街支行 張曉光勾結高山導致流失 對於東北高速的指責,中行河鬆街支行則認爲,東北高速提供的銀行對賬單、銀行詢證函中記載的數據都是虛假的,是犯罪嫌疑人高山、李東哲、張曉光違法操作形成的,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凍結該款項的時候,賬戶裏已無存款。法庭上,河鬆街支行也提出大量證據,意在證明東北高速鉅款丟失的原因,是東北高速當時的法定代表人張曉光勾結高山、李東哲組成犯罪集團,利用銀行實施了對東北高速鉅款的竊取。因此,該行對於東北高速所丟失的鉅款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判決 河鬆街支行對存款監管不力 昨日記者從相關權威渠道獲得了該案的判決書,法院對該案件作出了以下結論: 法院認爲,東北高速將款項存入河鬆街支行,沒有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應認定有效,東北高速與河鬆街支行之間建立的存款合同關係應當受到法律保護。 河鬆街支行負有保證存款安全和按存款人要求付款的義務。 而由於河鬆街支行對東北高速的存款監督管理不力,使得東北高速存款流失,造成對東北高速合法權益的侵害。對此,河鬆街支行應爲其不能按東北高速的請求支付存款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最終認爲,從檢察院的起訴書中不能得出張曉光勾結高山、李東哲盜取資金,張曉光的犯罪與河鬆街支行把款項丟失沒有直接的關係。 而河鬆街支行是否盡到職責纔是本案的關鍵,高山當時不是犯罪分子,其行使的職權都是代表銀行的行爲。 該院最終判決:被告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河鬆街支行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賠付原告東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存款2.93億餘元。 記者瞭解到,中行哈爾濱河鬆街支行當庭未表示上訴。 相關鏈接 高山在加拿大被拘捕 雖然東北高速的鉅款失而復得,原董事長張曉光也因收受鉅額賄賂獲罪死緩,但由本案牽出的高山外逃案卻沒有結束,中行哈爾濱河鬆街支行被竊取的數億元鉅款何時能夠追回仍沒有結果。 最新消息顯示,國家公安部早就向加拿大方面透露高山涉及金融大案,希望緝拿其歸案,後加拿大警方以虛報職業入境爲由在溫哥華將高山拘捕。 2007年4月11日,由移民楊震霆組織的“中國移民大聯盟”發起靜坐示威及簽名活動,呼籲加拿大聯邦政府儘快遣返高山。 目前該案還未有實質性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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